成都警方通报“男子酒后骚扰女老板”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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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晚,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经查,4月14日20时许,李某某(男,40岁)在邹某经营的火锅店内就餐。其间,李某某酒后多次对邹某进行言语搭讪,邹某均予以拒绝并劝其离开。后李某某将双手搭在邹某肩上,被邹某转身斥责并用手推开,致李某某眼镜掉落,并非网传的“扇飞眼镜”。李某某随即向邹某道歉,后被同行人员劝离现场。事后,双方均未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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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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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公安”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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