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极目新闻报道,前段时间曝光的“河南54岁班主任猥亵15岁女生仅被行政拘留10天并降级继续留用”的新闻终于有了最新进展:涉事老师刘某被刑事拘留并开除!
之前报道:
出生于2010年的小雨(化名)被54岁的班主任刘某骗去宾馆房间后被压在床上欲发生性关系,在小雨强烈反抗以及“好言相劝”下刘某“迷途知返”饶过了小雨,小雨将此事告知父母,父母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且后果严重,遂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当地教育局根据公安机关对刘某的处罚也做出相应处理:将刘某级别将至最低,调离教学一线,调至后勤部门工作。
小雨父母认为不论公安机关还是教育部门对刘某的处罚都太低,遂联系媒体曝光此案,希望追究刘某刑事责任。
4月14日,相关媒体曝光此案,4月16日当地公安机关作出对刘某刑事拘留的决定,这其中的魔幻有多么可笑?
到底是公安机关对刘某的犯罪事实后知后觉、反应迟钝?还是对媒体曝光反应迅速、雷厉风行?我们先看相关案件事实。
公开信息显示,事情发生在2025年11月7日,小雨因为被其他同学告状被刘某叫走,小雨以为是要和自己谈话只能跟着刘某,出学校后刘某先带着小雨去吃了饭,吃饭期间刘某多次摸小雨的手和腿。
饭后刘某在附近宾馆开了一个房间,虽然小雨感觉到不对劲,可是由于是私自外出,又比较相信自己老师,“当时还以为老师要让她做班里的情报员”。
小雨跟着刘某进入宾馆房间后,刘某拉上窗帘、反锁房门,想抱小雨,被小雨躲开,刘某又直接将小雨压在床上,小雨一边挣扎一边说:“你有老婆孩子,你这样做对得起他们吗?”,随后刘某起身后离开。
刘某对小雨的行为:反锁房门、摸手和腿、将小雨压到床上。
公安机关还调查到两个细节:
一,事发当天下午14时,有监控记录到刘某曾经到附近药店计生用品柜台停留过。
刘某对此解释是:自己没用过那东西,比较好奇,过去看看。
二,公安机关询问当天宾馆客人得知,有客人当天下午18时许曾经听到女孩所在房间传出来小女孩哭声。
先购买(或准备购买)计生用品、将女孩骗到宾馆(以谈话为由)、强行搂抱、摸腿继而压在床上,女孩拒绝并呵斥:“你这样做对得起自己的老婆孩子吗?”,之后刘某“良心发现”或是怕吃牢饭于是犯罪终止。
就以上这些情节,就算不懂法的小白也知道刘某将女孩带去宾馆是想与女孩发生性关系,而且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这不是典型的强奸未遂吗?
怎么在天天和法律打交道的当地警察眼中就成了猥亵?只被行政拘留10天结案?而当地教育局也顺水推舟:刘某只是违法没有犯罪所以不能开除只能降级!
如果你们办的案子是铁案,那不论媒体怎么报道,你们坚持硬刚到底啊!
2025年11月的案子,当事人家属呼吁奔波了半年多,各部门都不为所动,可是媒体仅仅曝光一天你们就刑事立案并把刘某刑事拘留了,而教育局也宣布直接开除刘某了,这是打了谁的脸?
狭义上来讲打了当地公安机关的脸,打了当地教体局的脸。可实际上呢?这是打了法治的脸!打了天天叫嚷着“公平正义的某当(dang)追求的崇高价值”的脸!
或许有人会说什么“这只是个案”、“只是一大锅粥里的一颗老鼠屎”、“瑕不掩瑜”之类的,那我就较真了。
远的不说,就说说上个月,也就是3月19日媒体曝光的“长春路虎车主8次别车致追尾”一案吧,也是2025年的案子,交警说不是交通事故让找公安,公安说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直到2026年3月媒体曝光了,结果不到两天刑事立案了,路虎车主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
舆论是可以监督法治,可是如果到了傻子都能看清的刑事案件却因没有舆论监督就敢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地步,这个社会还有何公平正义存在?
如果真是业务能力差,我们倒是还不是那么委屈,毕竟哪个行业里都可能有傻子,可是能不能装傻就装到底?别媒体一曝光相关的各个部门就好像一瞬间被打通任督二脉一样,马上就“动如脱兔”了,这是一点都不怕我们知道:“就是把你们当傻子玩,怎么着吧!”。
提醒一下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乱谋其政、任性谋政的老爷们,别忘了还有一句话:“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
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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