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有权必有责”,不作为即违法
行政机关一直秉持着“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既然拥有权力,那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要是行政机关不作为,那就是违法了。而公民依法维权,这是守护法治社会的正当行为,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和担当。当面对“行政不作为”这种情况,也就是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公民到底该如何依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京坤律师就来说说。
行政不作为的核心在于,行政机关明明有法定职责,却不去履行。这种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拒绝履行。比如说,对于那些明确属于行政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像查处违法建筑、处理公民的投诉等,行政机关直接明确表示不予处理。这就好比你去找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他们却直接摆手说“这事儿我们不管”。
第二类是超期履行。行政机关没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或者自己承诺的期限内把事情办结。比如你申请办理某个证件,按照规定或者他们承诺的时间,早就该拿到手了,可他们却拖拖拉拉,过了期限还没办好。
第三类是拒绝答复。公民通过书面形式,或者政府官方的线上平台,提交了合法的申请,行政机关却无正当理由,一直不给予回应。就像你给相关部门发了一封邮件咨询问题,结果左等右等,一点消息都没有。
针对行政不作为的依法维权,证据依旧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证据的准备。
如果公民已经提交了书面申请,最好通过邮政EMS或者政府官方平台这些可以留存凭证的方式提交。这样万一之后出现问题,你就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提交过申请。
要是行政机关超期未履职,也就是法定或者承诺的办理、答复期限已经到了,但是机关还是没有处理相关事项,这时候也要把这种情况记录下来作为证据。
当遇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公民有三条核心的依法维权路径可以选择。
第一条是申请行政复议。公民可以向不作为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并且责令他们履行职责。这就好比你去上级领导那里告状,让上级来督促他们把该做的事情做好。
第二条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民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直接侵害了自己的权益,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因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还可以一并或者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让行政机关赔偿自己的损失。
第三条是纪检监察检举。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怠政行为,公民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不过要记住,这只是一个辅助监督手段,不能替代前面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些法律救济途径。
在维权过程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公民在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的时候,最好同步书面确认办理时限,这样就能明确知道行政机关应该在什么时候把事情办好。
等期限届满后,要立即固定证据,比如把相关的文件、记录等保存好,然后在60日内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要是行政复议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那就通过行政诉讼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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