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通管局连发两个《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国联通 铜川分公司、 宝鸡分公司分别认领 陕通罚决字〔202 6 〕 4 号、5号处罚。处罚原因均为“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合作期间未对其相应的短信内容、合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处置”,处罚均为“警告、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3万为此类违规行为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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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网信息看,陕西省通管局2026年至今仅发5条处罚。

分别为:

陕通罚决字〔202 6 〕 1 号, 西安市分公司 未 规范使用码号资源,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西安新起航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提供网络接入,业务合作期间未对其相应的外呼内容、合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处置 。

陕通罚决字〔202 6 〕 2 号, 西安新起航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未经用户同意拨打商业营销电话。

陕通罚决字〔202 6 〕 3 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陕通罚决字〔202 6 〕 4 号、5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铜川分公司、 宝鸡分公司 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合作期间未对其相应的短信内容、合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处置。

其中,四条处罚为陕西联通分公司,一条为陕西联通的客户。在陕西联通的处罚中,除3号处罚外,另三个都是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