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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以压倒性共识——170票全部赞成、零反对——正式表决通过《殖民时期非法获取文化财产归还框架法案》。
投票现场,议员勒图斯援引维克多·雨果当年痛斥英法劫掠圆明园的激昂文字:“请把圆明园的赃物还给中国!”——此语一出,迅速引爆舆论场。
“法国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瞬间跃居国内社交平台热搜榜首,
许多网友激动留言:“百年等待,终见转机!”“圆明园国宝回家有望了!”
然而,若细读法案原文及配套立法说明,便会发现现实远比标题复杂得多。
一、法案突破
实事求是地讲,此次法国立法确为全球文化遗产正义进程中的关键一步,
它历史性地松动了法国沿袭百余年的国有馆藏不可让渡铁律,首次为系统性返还殖民掠夺文物构建起可操作的法律通道,这一进步意义不容低估。
其制度性革新主要体现在两大维度:
第一,审批机制实现根本性跃迁:由“个案单立”转向“行政批量”,
长期以来,法国严格恪守《公共馆藏不可转让法》原则,
任何一件具有历史分量的殖民时期流失文物欲回归原属国,都必须启动专项立法程序——即“一物一法、一事一议”的严苛路径。
据新华社此前披露,过去数十年间,法国仅向非洲国家象征性返还极少量文物,每项个案平均耗时3至5年,从提案、听证、修订到最终表决,流程冗长、阻力重重,致使大量追索申请长期滞留于纸面阶段。
而本次法案的核心变革,正是废止议会逐件审议模式,代之以“政府主导、科学把关、行政执行”的新范式。
根据条文设计,当外国政府提交正式归还请求后,先由法国国家科学委员会对文物来源、流转过程及获取合法性展开独立评估,
再交由跨部门文物归还委员会进行综合审议,最终由总理府签发行政令予以落实,全程无需重返议会投票表决。
法新社分析指出,该机制将文物返还周期从“按年计”压缩至“按月计”,使归还工作由偶发性事件升级为常态化行动,真正搭建起覆盖全时段、全品类、全流程的制度化返还体系。
第二,适用对象精准锚定:明确时间红线与非法性质双重门槛,
法案清晰划定适用边界:
仅涵盖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盗窃、暴力劫掠、胁迫胁迫、欺诈胁迫等非正当手段攫取的文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殖民统治期间自亚非拉各国强征的艺术珍品、宗教圣物与历史典籍。
由此观之,1860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焚毁圆明园并大规模劫掠清宫重器的历史事件,完全落在该法案设定的时间坐标之内,从法理层面看,圆明园流散文物确实具备援引本法提出返还主张的前提条件。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法案强制要求法国文化部每年公开发布《涉嫌非法获取文物清单》,全面披露馆藏中存在权属争议的文物信息,
此举极大提升了文物来源透明度,为原属国开展线索核查、证据整理与正式申请提供权威依据,也为后续跨国协作奠定坚实基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官方声明中评价称,该法案是“全球文化去殖民化实践的重要里程碑”,其立法逻辑与技术路径已被多国列为参考模板。
但理想照进现实,是否真能如愿?
二、现实骨感
常言道:画饼难充饥。
尽管法案文本闪耀着进步光芒,但结合议会辩论实录、条款执行细则与法国外交战略动向来看,
这项立法本质上是一场聚焦非洲、服务法非关系的战略性调整,非洲前殖民地国家是法案唯一实质受益主体。
查阅法国国民议会完整会议速记可见,在整场表决过程中,所有议员提及的具体返还目标,无一例外均指向贝宁、科特迪瓦、塞内加尔、马里、阿尔及利亚等法语非洲国家,
例如贝宁伏都教神像群、科特迪瓦格雷博面具、塞内加尔恩贾梅纳战鼓等典型民族圣物,这些文物的返还诉求已在法国各大博物馆档案中沉睡数十年。
而勒图斯所引用的雨果名言,成为整场立法辩论中与中国关联的唯一表述,
除此之外,法案正文、立法备忘录、政府新闻通稿乃至文化部实施细则中,均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圆明园”“1860年劫掠”等具象关键词。
中国政法大学文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专家团队研判认为,该句文学化表达实为一种精巧的“道义修辞术”,旨在强化法案的人文感染力与国际传播力,并非表明法国已将圆明园文物纳入实质性返还议程。
究其根源,恰在于非洲大陆正加速推进“去法国化”浪潮,
是的,法国推动此项法案的紧迫动因,绝非源于道德觉醒,而是地缘政治生存压力下的务实抉择。
近五年来,法国在西非萨赫勒地区的影响力遭遇断崖式塌方:马里、尼日尔、布基纳法索相继宣布终止与法国的防务协定,
法国驻军被限期撤离,法语官方语言地位遭多国宪法修正案削弱,法国企业特许经营权被系统性收回,
其传统赖以维系的军事存在、政治干预与经济控制三大支柱全面动摇,软硬实力同步萎缩。
在此困局下,文物返还成为法国成本最低、见效最快、传播最广的柔性外交杠杆:
无需增加财政支出,即可重建与前殖民地的情感纽带;不需让渡核心利益,便能重塑“直面历史、承担责任”的现代文明形象;
这里不妨坦率指出:二战后法国得以维持大国体面,相当程度上依赖非洲国家持续提供的战略支撑与资源反哺。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法国每年从非洲攫取的隐性经济收益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而其2024年GDP总量约为3.16万亿美元。
更值得深思的是,法国高端制造业运转高度依赖非洲廉价资源供给:
2022年,非洲供应了法国核电站所需68.1%的天然铀,采购价仅为国际市场均价的四分之一;
2023年,法国天然气进口中来自非洲的比例突破60%;
此外,加蓬的高纯度锰矿、塞内加尔的锆英砂、南非的冶金级铬铁与动力煤,均为法国工业体系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料。
这些资源的采购价格普遍低于国际行情60%—80%,且结算货币统一采用与欧元挂钩、实际由法国央行掌控的非洲法郎(XOF/XAF),大量资金沉淀于巴黎本地银行体系。
毫不夸张地说,没有非洲的结构性依附,就没有法国今日的高福利社会与文化自信底气。
当非洲国家集体按下“脱钩键”,法国岂能不急?
那么,中国又处于何种位置?
三、永远不要指望强盗主动归还战利品
法案中一条极易被公众忽略、却对圆明园文物追索构成致命障碍的条款,正是“军事用途豁免机制”。该条款事实上大幅压缩了圆明园文物适用本法的可能性空间。
法案白纸黑字载明:“凡具备军事功能属性,或基于战争必要性取得之物品,不属于本法规定的返还范畴”。
而在法国官方历史叙事与司法解释体系中,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焚毁圆明园的行为,始终被界定为“符合19世纪欧洲国际战争惯例的合法军事行动”,
法国自视为“条约战争”胜利方,清廷则被定位为“违约战败国”,依据当时列强通行的“战利品规则”,战胜国对敌方宫廷财物的占有被视为具有法理正当性,自然排除在“非法掠夺”认定之外。
这种逻辑并非空穴来风,阿尔及利亚早有前车之鉴:1830年法军攻陷阿尔及尔后,强行运走象征民族精神的青铜古炮“巴巴梅尔祖格”,
此后八十余年间,阿尔及利亚政府数十次正式致函请求返还,法国均以“军事装备、战争缴获”为由拒绝,该炮至今仍陈列于法国布雷斯特海军博物馆展厅中央。
圆明园文物面临完全同构的法律困局:
巴黎荣军院军事博物馆展陈的乾隆皇帝御用阅兵甲胄、枫丹白露宫中国馆收藏的数百件清宫玉雕与珐琅精品,均被法国官方登记为“战利品序列”,
即便其中多数器物毫无军事功能,法国亦可通过归还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将其统一定性为“战争所得”,从而规避法案约束。
需要清醒认识到:该法案并未创设任何具有强制力的返还义务,更未赋予原属国任何法定索回权利。整个返还程序的启动权、审查权、裁定权与执行权,全部集中于法国政府单一主体。
依据法案架构,外国政府仅有权提交书面申请,后续须经法国国家科学委员会与跨部委归还委员会两轮独立评审,评审标准、证据采信规则、历史定性尺度均由法国单方面制定;
最终是否批准、批准哪些、何时移交,全部取决于法国总理府签发的行政命令,不存在任何外部监督或司法救济渠道。
换言之,法国愿意推进的非洲文物,可走绿色通道快速落地;不愿触动的圆明园珍品,即便正式申请,也可借审核标准模糊、历史定性弹性、程序环节冗余等技术手段无限期延宕。
因此,短期内,中国借助此次法国立法实现圆明园文物系统性回归的法律通道,实际上已被实质性封堵;
而圆明园文物的真正回归,绝非仰赖他国一次象征性立法或一句修辞性宣言,根本路径在于中国综合国力持续跃升所催生的国际规则塑造力,
在于中国外交体系多年深耕积累的战略互信与谈判势能,更在于一代代文物工作者、法律专家与民间力量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执着坚守。
正如国家文物局多次郑重申明:我国始终坚持海外流失文物“依法追索为主、协商捐赠为辅、国际合作为翼”的三维工作方针,对每一件流失国宝的回归使命,从未动摇、永不停歇。
结语
从议会大厅的全票掌声到雨果诗句的道德回响,从社交媒体的全民沸腾到法案文本的冷静条款,法国这场文物返还立法,为国人呈现了一堂极具现实张力的国际政治启蒙课:
温情脉脉的话语无法替代坚不可摧的实力,他国的制度善意不能取代自主的法律斗争。
圆明园流失文物承载着民族记忆的刻度与文明尊严的重量,回归之路注定崎岖漫长,但只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夯实法治根基、拓展多元路径,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步伐的坚定迈进,国宝重归故土的历史时刻,必将如期而至。
文章信息:
法治网-圆明园流失文物追索面临国内法国际法双重困局
京报网:法国国民议会icon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
《光明日报》:法国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
法治网:打破百年馆藏铁律 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文物返还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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