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慧谷公司”C1幢仓库首层小仓库发生爆燃事故
4月16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广州增城“9·16”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9月16日21时25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的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以下简称“慧谷公司”)C1幢仓库首层小仓库发生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4674687.38元。
增城区2019年谎报事故行为被审计发现,经查证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广州增城“9·16”较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市调查组”)再次启动调查,并邀请市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资料调阅、人员问询、调查取证、技术鉴定、视频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重新查明核实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市调查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总结事故主要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市调查组认定,广州增城“9·16”较大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仓管工作人员在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时采用换桶和棉布吸附的方式,导致泄漏物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受热分解后形成爆炸性气体;且在处置过程中使用铁桶、搬动铁桶时产生的火花,引起爆炸并起火。进而引燃现场存放的过氧苯甲酸叔丁酯、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偶氮二异丁腈、甲胺溶液等危险化学品和空塑料桶等,造成现场火势迅速蔓延并引发多次爆燃。
市事故调查组结合增城区对相关企业、人员的处理情况,补充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履行事故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职责方面线索移送纪检机关办理;并针对事故信息报送、调查程序、工伤待遇保障方面提出三项防范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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