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不好,机长开快了些。”
裴珏这才发现我浑身都在滴水。
他立刻一如既往地,忙前忙后照顾我。
亲手为我脱了鞋,又倒好热开水。
拿出干净的毛巾后,他见我的目光落在凌乱的沙发上,忽地匆忙上前。
连毛巾掉在地上都没注意。
“下午在这里休息了一会,我睡觉不老实,竟然乱成这样。”
他将沙发的褶皱抚平,又拿起一条手工毛毯准备折叠。
我出声打断了他:“我看它有些脏了,丢洗衣机里洗洗吧。”
“好。”裴珏半点没质疑,匆匆忙忙抱着毯子进了洗衣房。
其实这条毛毯我前两日还叫裴珏拿出去晒过,很干净。
只是想起刚才两人压在上面的身影,我莫名觉得别扭。
这条毯子是我亲手为阿秋织的,却被裴珏耍赖抢了过来。
“不行,我是你男朋友,你亲手织的第一条毯子必须是我的!”
阿秋气疯了,差点打人:“裴珏你要点脸,这是笙笙织给我的!”
两人扯着毯子,争得面红耳赤,实在难看。
我只好哄着阿秋松手,承诺给她织一条更大更好看的。
三角形是最稳定的结构,但放在我们三人身上却不是。
几年下来,这样的事时有发生。
一个是我男朋友,一个是我闺蜜,我夹在中间只能不停地劝和。
可怎么劝着劝着,他们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搅和在一起了呢?
自从患癌后,我的身体就像个生锈的机器。
一淋雨,又罢工了。
我发烧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突然听见了阿秋的声音。
笙笙怎么突然发烧了?裴珏你怎么照顾人的!”
我的额头触及到温凉的掌心,很舒服,我忍不住眷恋地蹭了蹭。
我跟阿秋是从小好到大的闺蜜,我小时候就身体不好,瘦得跟病猫似的,动一动就会脸色通红。
从前,总是阿秋扶我去医务室,后来换成了裴珏背着我去。
裴珏是我的学长,一次打篮球时,不小心砸到了我。
当即我眼冒金星,崴了脚。
他愧疚地要命,从此包揽了我的打饭,接水。
每天雷打不动来看我的伤势恢复得怎么样,又雷打不动背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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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的脚好了,但他依旧会每天为我打饭。
一下课就跑得飞快,只为给我抢几道爱吃的菜。
为此,阿秋经常在我耳边嘀咕:“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笙笙,你可得小心点!”
得知我的心意时,裴珏高兴疯了,阿秋也气疯了。
“那个傻大个哪里好了?他能做的,我也能做,笙笙你怎么就不能只喜欢我?”
那时,我搂着委屈的阿秋,不停地重复:“喜欢的,我也喜欢你。”
但人是不可以同时喜欢上两个人的,裴珏和阿秋都自认“正宫”,结下了仇。
每每一见面,便是冷嘲热讽,尖酸刻薄。
所以,我录下走马灯的目的之一,也是希望他们在看完后能够缓和一点关系,最好不要怨恨对方。
患上绝症这种事,怪不了别人,只能怪我自己命薄。
因为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的两个人,感受到最真挚的幸福,所以上帝总要拿回一点东西。
“裴珏,你给笙笙喂药了没?她等会儿醒来肯定又难受又渴,你去烧点水……”
阿秋喋喋不休,不客气地下着命令。
裴珏连说两声好,比以前的剑张弩拔多了宠溺的味道。
“阿秋,”裴珏轻轻喊了她一声,“昨天你前脚刚走,笙笙后脚就回来了。”
我费劲睁开一条缝,只看到了一下子缩回去的手,和阿秋惨白的脸色。
“你别怕,我昨晚试探过了,她跟以前一样,这次旅游回来还给我们带了伴手礼。”
见阿秋脸色实在不好看,裴珏反倒慌了起来。
给我准备的热水被他塞进了阿秋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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