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

《关于贯彻

〈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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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截图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十七条具体措施,全面对接国家38号文要求,同时突出四川特色、强化落地执行。

敞开大门:

重大项目和城市基建民间资本可参股可控股

过去民间资本想参与重大基建项目,往往“看得见进不去”。此次《实施意见》从多个方面,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参与领域和渠道。

在逐项细化落实国家文件的基础上,部分条款“再往前迈一步”,结合四川省情进一步探索升级政策力度。如,在省级审批(核准)项目管理上,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率先增设“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论证”专章,并明确论证不充分的原则上不予批复。

对需报省级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高速公路、铁路、农业、供水、水电、油气管道、文旅等领域项目,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建设的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林业生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更新片区开发、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通航载人载货、无人机物流、低空消费、低空安防等示范场景打造,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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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真金白银:

省预算内投资40%以上支持民企

《实施意见》围绕中省资金支持、银行信贷服务、直接融资渠道拓宽、用地用能及环评等要素协调保障,健全全链条保障体系,提升民间投资项目支撑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大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对民间投资项目的倾斜力度,符合条件的专项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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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同时,将进一步提升“天府系列产业贷”政策覆盖面,依托“川易贷”平台打造“民营企业融资白名单”,对纳入白名单中的优质民营企业依法依规优先予以信贷支持。推广“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

为确保直接融资提速,还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及商业不动产REITs,实行“申报单列、一项一策、专人服务”。

优化环境:

进一步破除不合理限制和隐性门槛

针对民企反映强烈的“隐性壁垒”,《实施意见》打出组合拳,打通民间资本参与堵点卡点。

《实施意见》提出,将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之外违规设置障碍,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同时,修订相关条款,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对民营企业排斥、限制的附加条件、条款,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着力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

此外,还从民营经济法治体系建设、政企高位沟通机制建立、招商政策承诺兑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完善长效机制,稳定民间投资发展预期。

反馈渠道

为推动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尽早释放惠企红利,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4月22日。请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tzc2022@126.com。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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