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曲靖市泽济中学,对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小明进行不起诉宣告,并与校方开展座谈交流,同步推进法治宣讲与观护帮教衔接工作。
半年前,小明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发后,小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赔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送到曲靖市泽济中学进行帮教学习。考验期内,通过老师持续的思想教育和耐心引导,他逐步认识到自身错误,找到回归正途的方向。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对小明进行训诫教育,引导其正视错误、改过自新,明确小明今后应遵守的禁止性规定与义务。同时肯定了小明在考验期内的积极表现,希望他珍惜机会;检察官还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日常管教与亲情沟通。
宣告结束后,检察官与校领导、班主任开展专题座谈,就涉案学生在校监管、学业帮扶、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事项达成共识。
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缪圆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