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4月12日,房山区良乡中路与昊天大街交叉口西南侧50米处一废弃集装箱杂物冒烟起火。后经火灾调查人员现场勘查、查看附近监控,此起火灾是因三名小学生在集装箱旁玩火所致。
“《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对行为人未达到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说明,但同时也对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义务等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虽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是无论对家长还是对孩子,教训极为深刻,是人生当中很重要的一次警示教育课。”4月16日上午,房山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中心询问室内,村干部带着孩子和家长现场聆听“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课”,消防监督员从火灾现场基本情况、调查火灾原因过程、有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现场讲授并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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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儿童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很懊悔,今后一定改掉玩火的坏习惯,同时也会引导身边同学“不玩火”;家长表示今后将担负起监护责任、严加管教,收纳管理好打火机等火种;村干部表示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通过微信群、登门入户等方式加强消防宣传提示,特别是督促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消防安全教育与监管,严防火灾事故。
火灾事关财产安全,更关乎生命安全。房山消防部门也呼吁,家庭、学校等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身边的消防安全,特别是要对未成年人负起监护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让他们远离火源、严禁玩火,不要因一时的好奇心随意玩火引发火灾。如果小孩玩火成为习惯,终究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大祸,即使行为人未达到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的情形,家长的监护责任也会受到法律追究。
编辑 甘浩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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