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陈宇龙 记者 蒋肖斌

据新华社报道,法国国民议会4月13日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旨在简化法国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

“我希望有一天,法兰西能脱胎换骨、洗心革面,将不义之财归还被抢掠的中国。”当地时间4月13日,在巴黎塞纳河左岸的波旁宫,法国议员热雷米·帕特里耶-莱图斯为这项法案辩护时引述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话,提到遥远的中国。热雷米相信这一天已经到来,并感叹道:“这项法案终于——早就该如此了!”

尽管法国各政党对法案细节存在分歧,但法案罕见地没有收到一张反对票。目前,该法案的立法程序尚未结束。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越阅读了议会一读通过的文本法案及会议辩论记录,她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法案反映出法国对历史掠夺的反思仍有局限,但同时也说明文物返还问题已经不再停留于道义呼吁,而是开始进入对非法来源的认定、对历史事实的查明以及对返还请求的制度化审查之中。

雨果引领了西方世界早期的“道义呼吁”。1861年,他在公开信件《就英法联军远征中国致巴特勒上尉的信》中痛斥英法联军劫掠并火烧圆明园的暴行,确立了一种超越国界的正义视角。

时隔165年,雨果的期待能否实现,正是中国民众关注这项文物归还法案消息时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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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4日,河南洛阳,游客在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参观圆明园兽首暨海外回流文物展。视觉中国供图

为文物返还提供“制度化入口”

张越长期研究历史被掠文物返还议题,她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分析:“法国这部法案对我国追索被掠文物的积极意义,主要在于它尝试把原本高度依赖个案立法和政治协商的返还问题,转化为一套相对稳定的法定程序,为战争掠夺、殖民劫掠等背景下流失文物的返还提供了制度化入口。”

热雷米在会场发言中不避讳地指出:“法国至今仍未找到在清晰、透明、有效的框架内归还文物的方法。”他提到,法国法律禁止任何文物未经立法干预而离开该国,每件文物的归还都“需要一份报告、一份正式申请、谈判、数年的等待”,甚至“仅仅一件文物就需要一部完整的法律”。

2015年,法国将原藏于该国国立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的32件春秋时期秦国金饰片归还中国。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当时了解到,正是由于法国国有财产不可转让的法律规定,相关文物的返还经历了曲折:先由博物馆将金饰片退还给捐赠者,退出了国有藏品序列,再由捐赠者本人归还中国。

此次的新法案允许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授权归还文物,无需每次都经过议会审批,适用于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掠夺的艺术品和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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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流失日本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回归中国。国家文物局供图

为中国追索圆明园文物提供了有利论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长期参与我国流失海外文物追索工作,他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分析,除了克服此前法国法律在国有文化财产所有权不得转让方面的障碍,该法案的另一个价值在于回应了“法不溯及既往”的难题,有望解决相关文物追索的时效问题。

霍政欣指出,当前,国际上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下简称《1970年公约》)。因此,《1970年公约》生效前,因战争劫掠、盗掘、非法转让及走私等不法原因或不道德手段被转移出母国的文物,并不在公约约束的范围内。法国新法案正是溯及了《1970年公约》生效日(1972年4月24日)之前的一段时间。

那么,对于这期间非法流失至法国的中国文物,是否意味着迎来回归希望?张越在详细查阅相关表述后认为,法案为我国追索敦煌文物、圆明园文物提供了有利论据。以圆明园文物为例,其系战争背景下被掠取,法案明确了非军事用途的“军事缴获物”属于返还范围。

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向记者表示,希望公众冷静看待法案的价值,认为“圆明园文物回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大的阻碍不在法律层面是否可行,而是文物本身的“来历”是否清晰。

刘阳研究圆明园流散文物信息20余年,他介绍,当前,举证相关文物是从圆明园被劫掠走存在困难,因为中国尚未建立完整的圆明园文物清单,并且大量瓷器、玉器文物缺乏唯一性标识,难以确认其一定出自圆明园。此外,法国枫丹白露宫是目前法国收藏圆明园文物最集中的地点,但陈列混乱、未系统分类与建档,很可能中法双方都不掌握这部分文物的确切情况。

刘阳还提到,他计划今年出版一部关于圆明园流散文物的新书,相比2013年的前作《谁收藏了圆明园》,一项重要突破是对圆明园收藏书画的部分名录进行了整理,因为有乾隆皇帝的印章,书画文物的来源比较清晰。但他研读法案后发现,尽管法国国家图书馆藏的《四十景图》确系圆明园旧藏,但馆方存有详细的从书店购入的合法交易记录,因此不能证实其是从圆明园被劫掠至法国后直接入藏的。他还发现,私人博物馆展陈的文物也不在法案的归还范围里。

因此,他认为现阶段的重点仍然是圆明园文物的研究整理、收集足够的“证据链”。

4月15日,曾向中国捐赠618张日军侵华历史照片的法国青年马库斯在中文社交平台表示:“今天法国的这项决议,让我们感觉正义又离我们近了一步,可历史的罪行是无法被原谅的,没有什么能够让圆明园恢复它曾经的辉煌与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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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龙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回归中国。国家文物局供图

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而是“打开可能性”

“这一法案绝不应被理解为自动返还机制。”张越向记者强调,按照目前法国国民议会一读通过文本,返还请求仍须经过请求国提出、相关科学委员会审查、返还委员会发表意见、国务委员会法令作出退出公共领域决定等多个环节;两院文化委员会还可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否决表决。

“因此,这部法案的重要性在于打开可能,而不在于直接解决问题。”张越说。

曾在巴黎二大法学院求学的知识产权诉讼律师陈双亚妮分析指出,仅凭议员引用雨果的表述,公众可能会“高估”这项法案的实际效力。多名受访专家也向记者指出,当前该法案最大的受益者,是曾被法国殖民的非洲国家。

但陈双亚妮同时指出,基于她对法国法律体系的了解,法国修法频繁,且其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极强的指导效力,随着舆论发展,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规则或欧盟立法的变化,未来仍可能产生对中国文物有利的结果。

受访专家认为,法案的更大价值,实际上在于推动文物追索返还国际新秩序的形成。

张越关注到,德国、瑞士等国此前已经出台了一些与历史流失文物返还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安排。“虽然这些规则都很有限,不能回应所有历史文物返还争议,但至少说明,越来越多文物市场国正在从过去的消极逃避,转向通过法律程序、来源研究和尽职调查,来正视历史流失文物问题,并尝试寻找制度化的解决路径。”

霍政欣结合亲身的文物追索工作经验判断,流失文物不可能实现“一夜之间大规模归还”。但他仍然认为法案具有积极意义,法国作为西方殖民大国通过国内立法方式清除历史上劫掠文物返还的障碍,可以视为揭开全球文物追索返还的新篇章。他认为,这不仅可能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其他国家跟进立法,也可能让国际社会对当前回避承认劫掠文物行为的国家形成“无形的压力”。

“在法国,我们有我们所称的‘记忆责任’,这意味着必须承认和不忘记过去的错误与罪行,不论它们是他人还是自己所犯的。”法国前总统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在为纪实著作《1860:圆明园大劫难》作序时写道。此书出版之前,西方世界对这段历史经历了漫长的缄默。霍政欣说,文物的返还,正是纠正不正义的侵略战争的必要举措。

事实上,法国正是霍政欣关注文物追索返还的起点。2009年,世界知名拍卖公司“佳士得”在法国巴黎拍卖1860年英法联军自圆明园掠走、流失海外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铜像,从那时起,他对文物返还的认识从民族情感,逐渐转向利用国际法为其提供支撑。

霍政欣指出,近年来,中国的文物追索工作正在逐步摆脱“监测拍卖线索”的被动模式,转向更为积极主动。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35批次537件/套流失文物艺术品陆续回归祖国,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因此,他对国家详细评估解读他国法案、推动国宝回归的前景充满信心。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