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4月17日盘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发布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及3家子公司自查发现部分业务不满足税收优惠条件,需预补缴税款4286.71万元及滞纳金1497.32万元,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缴清。该事项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预计合计减少2025年、2026年归母净利润约5367.14万元,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期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
经自查,公司部分业务活动不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等,本次预补缴税款人民币4,286.71万元,滞纳金1,497.3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完成缴纳。
公告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预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分别计入公司2025年、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815.91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51.23万元,最终以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读:陈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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