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陕西宝鸡分公司”)被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陕通罚决字〔2026〕5号)显示,中国联通陕西宝鸡分公司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合作期间未对其相应的短信内容、合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处置。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四十八条,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对中国联通陕西宝鸡分公司给予警告、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于2026年4月7日前改正完毕。

上述处罚决定于3月31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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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截图。

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