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6263号一案中,被执行人施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施辉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施辉,男,1978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兆民镇洋章村二组10号。

未履行标的额300000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奖励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6)苏0681执881号一案中,被执行人陆裕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陆裕辉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陆裕辉,男,1983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三组46号。

未履行标的额136508.19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曹冰燕

▌校对:胡丹

终审:沈辉 张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