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辰谈情感
法庭上,妹妹哭着说:“姐,你条件比我好,帮我是应该的,凭什么现在跟我要钱?”
我坐在原告席上,看着这个我供了四年的妹妹,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我叫林芳,今年32岁,在深圳做会计。妹妹小我5岁,从小学习成绩就好,是我们全家的骄傲。爸妈在老家种地,供不起两个大学生。我高考那年考了个二本,爸妈说家里没钱,让我别上了。
我没哭,收拾行李去了深圳,进工厂,当文员,考会计证,一步一步从月薪1800熬到了现在的12000。
妹妹高考那年考上了一本,爸妈打电话来说:“你妹的学费你想想办法。”
我想了。一想想了四年。
大一学费5000,我出了。大二学费5200,我出了。大三、大四,加上生活费、住宿费、书费,四年下来,我前后给了妹妹将近15万。还不算逢年过节给她买手机、买电脑、买衣服的钱。
我那时候月薪才四五千,住在城中村的隔断间里,夏天没有空调,冬天没有暖气。为了省钱,我每天带饭,中午在公司的微波炉热一下。同事们叫我“林抠抠”,我笑着说“攒钱买房”。
其实攒的钱,全填给了妹妹。
妹妹大学毕业后考上了研究生,我又供了三年。研究生学费加生活费,一年至少三万,三年又是小十万。加上本科的15万,前后一共花了将近30万。后来她毕业找工作,需要买正装、租房子、考证书,我又陆陆续续给了她将近20万。
前前后后,50万。
我从来没跟她要过。因为爸妈说“她是你亲妹妹,你帮她是应该的”。我也觉得,一家人,不计较。
转折发生在她工作一年后。
妹妹进了一家大公司,月薪两万出头,比我还高。她买了新手机、新包包,朋友圈里全是高档餐厅和旅游的照片。而我,还在租那个城中村的隔断间。
有一次我手头紧,信用卡周转不开,给她打电话,想让她先还我一部分钱,不用多,两万就行。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十秒,然后说:“姐,我的钱也有规划的,你当初帮我是自愿的,现在找我要钱,不太合适吧?”
我愣了一下,说:“我不是要,是借。我周转一下,下个月还你。”
她说:“我这边也不宽裕,要不你找别人想想办法?”
挂了电话,我在出租屋里坐了很久。
后来她结婚,没请我。
我是从我妈嘴里听说的。我妈说:“你妹在五星级酒店办的,你妹夫家条件好,彩礼给了28万。”我问:“她怎么没叫我?”我妈说:“她说不方便,怕你来了尴尬。”
我问:“尴尬什么?”
我妈说:“她说你一个人,条件也不太好,来了怕别人问东问西。”
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我供她读书四年,供她研究生三年,前前后后给了她50万。她结婚不请我,理由是“怕我尴尬”。
再后来,我妈打电话说妹妹要买房,首付差20万,让我再帮一把。我说:“妈,我真的没钱了。”我妈说:“你怎么没钱?你一个月一万多呢。”我说:“我租房、吃饭、交通,每个月能攒多少?我之前给妹妹的50万,你让她还我一部分,我给她凑20万。”
我妈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计较?她是亲妹妹,你帮她天经地义,还要她还?你丢不丢人?”
我说:“妈,我给她50万,她结婚都不叫我,到底谁丢人?”
我妈气得挂了电话。
第二天,我发现自己被妹妹拉黑了。微信发不出去,电话打不通。我爸妈也不接我电话了。
我想了很久,最后去法院起诉了。
不是真的要那50万。是想让她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天经地义”的。
法庭上,妹妹说:“姐,你条件比我好,帮我是应该的,凭什么现在跟我要钱?爸妈说了,一家人要互相帮助。”
法官问她:“原告供你读书七年,花费约50万,你是否认可?”
她说:“认可。但是那是她自愿的,我又没跟她借。”
法官看向我,说:“被告,根据法律规定,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原告在你成年后为你支付学费、生活费,属于自愿赠与还是借贷,需要有证据证明。”
我拿出手机,翻出聊天记录。那是妹妹读研的时候,有一次我转账给她,她说:“姐,这钱算我借的,等我工作了还你。”我回了个“好”字。
就这一个字,让法官认定这笔钱属于借贷关系。
最后法院判决妹妹偿还我35万元。
走出法院的时候,妹妹瞪着我,说:“你毁了我一辈子。”
我说:“我只是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后来她没还钱,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她的工资卡被冻结了,每个月划扣一部分给我。我爸妈打电话骂我,说我是“白眼狼”“冷血”“不顾姐妹情分”。
我听完,挂了电话。
有人说我太狠了,亲姐妹何必对簿公堂。可我想说,如果亲情只有一个人在付出,那叫吸血。我供她七年,花光了我最好的青春,换来的是一句“你自愿的”和一个拉黑。
不是我狠,是她先不把我当姐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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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林芳,你会起诉自己的亲妹妹吗?
有人认为亲人不该算账,有人认为付出应该有回应。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阿辰,写于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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