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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今年66岁,广州人,退休多年。她的独生女已婚已育,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但邓女士心里一直有个打算——立一份遗嘱,把名下的房产只留给女儿个人。

“他们现在没有任何问题,但我不敢保证日后会不会出现不和,甚至发展到要分手,这些都很难估计。”邓女士坦言,她不是对女婿有意见,而是明白婚姻总有不确定性。“提前安排,做好准备了,避免他们日后有麻烦、有矛盾。至于我给完她,她怎么分配,那就是她自己的事了。”

独生子女继承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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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志愿者蒋懿杰介绍,很多父母有一个误区,以为独生子女自然能全部继承财产。但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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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或者遗嘱中没有特别注明,那么独生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就会成为她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蒋懿杰解释,“如果将来婚姻出现变故,这笔财产在离婚时很可能会被分割,女婿有权主张其中一半的份额。”

邓女士的担忧并非多余。她女儿继承房产后,若没有特别的法律安排,这套房子就存在被分割的风险。

一句话,隔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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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在遗嘱中写明:“房产留给女儿个人。”就这一句话,依法隔断了女婿的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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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懿杰补充,《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合法、有效的财产保护方式。

真爱不分你我

孩子的保障要门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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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最新数据,截至2025年,中华遗嘱库已登记保管遗嘱超过40万份。其中,因隔离子女婚姻风险而订立遗嘱的60岁以上老人占比达14.91%,呈逐年上升趋势。

“像邓女士这样因担忧子女婚姻风险而提前订立遗嘱的父母,在我们中华遗嘱库并不少见。”蒋懿杰说,“她主动来到荔湾分库,希望通过遗嘱给女儿一份底气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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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完遗嘱后,邓女士反而释然了:“我没什么顾虑,立完之后觉得会更长寿些。不立的话,整天想着百年之后怎么办,人更忧郁。现在放下了心头大石,这里安全又可靠,双重保险。”

你身边有类似邓女士

样“未雨绸缪”的长辈吗?

或者你自己有没有考虑过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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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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