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01)存在的多项违规问题,于2026年4月17日出具《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48号)。主要问题包括:资金管控不严、与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在人员及办公场所方面混同、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2022至2024年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其中,现金流量列报与商誉减值事项影响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戴盛杰、财务总监黄家兵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第1.4条、第2.1.2条及第4.3.5条。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吸取教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