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宇,1995年那年二十四岁,是我们厂里机修班的技术骨干。经常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粗布工装,每天手里不是拿着扳手就是拎着黄油枪,指甲缝里永远残留着洗不掉的机油味。而沈晴,是我们厂的传奇。她那年二十八岁,是从市局直接空降下来的。在那个满是机油味、濒临破产的纺织厂里,她就像是一抹极其不真实的亮色。

她总是穿着得体的确良衬衫,或者是剪裁合身的西装套裙,头发总是利落地盘在脑后。她的眼睛很亮,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倔强。每次她走过轰鸣的纺织车间,原本交头接耳的工人们都会立刻噤声。大家私底下叫她“冷面女包公”,因为她一来就大刀阔斧地查账、整顿纪律、辞退了好几个总是爱上班摸鱼的闲人。

真正让我对她产生异样情愫的,是一个暴雨倾盆的傍晚。那天厂里突然停电,一号车间的主电路跳闸了。如果没有电,那批急单就得违约。我冒着大雨爬上电线杆抢修,雨水顺着我的安全帽往下灌,视线模糊得几乎看不清线路。就在我冷得直打哆嗦时,下面突然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林宇!林师傅!你小心点!”

我低头一看,是沈晴。她连伞都没打,穿着那身单薄的衬衫,站在泥泞的雨地里,手里高高举着一个防水的强光手电筒,努力为我照亮头顶的操作区。那一刻的她,头发紧紧贴在脸颊上,平日里那股高高在上的威严荡然无存,只是一个焦急、甚至有些无助的年轻女人。

那一刻,雨水很冷,但我的心头却莫名地滚烫起来。我咬紧牙关,手脚麻利地接好了线路。“啪”的一声,车间的灯光重新亮起,机器的轰鸣声再次响起。我从电线杆上滑下来,刚站稳,沈晴就递过来一条干毛巾。她的手微微发抖,眼眶有些发红,连声说:“辛苦了,林宇,真的辛苦了。”

毛巾上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那是属于她的味道。我没舍得用那条毛巾擦我满是油污的脸,而是胡乱地用袖子抹了一把,结结巴巴地说:“厂长,这……这是我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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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我的目光就像是被磁铁吸引了一样,不受控制地追随着她。我开始默默地为她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知道她有严重的胃病,经常忙得顾不上吃饭。于是,我每天早上会提前半小时到厂里,偷偷把一瓶热好的麦乳精和两个白面馒头放在她办公室的窗台上;我知道她那辆老旧的凤凰牌自行车经常掉链子,便找了个借口,趁着周末帮她把整辆车重新上了油,还换了新的刹车皮。

我做这些事时,极其隐蔽,就像一个怀揣着巨大宝藏的窃贼,生怕被别人发现。在那个年代,“门当户对”和“身份地位”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我也从未奢望过能和她发生什么故事。我只希望能在她最艰难、最孤独的时候,给她一点点属于普通人的温暖。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最藏不住的两样东西,一是咳嗽,二是爱意。

那是一个闷热的七月午后,机修班的休息室里,大家正光着膀子吹着破旧的吊扇扯闲篇。我因为连续熬了两个通宵,正趴在桌子上补觉。我的手边,放着一本厚厚的《机械原理与维修手册》。那本书的封底,夹着一张我偷偷画的素描。

我从小喜欢画画,那张素描画的是沈晴。那是某天傍晚,我看到她站在厂区那棵老梧桐树下,微风吹拂着她的裙摆,她伸手将鬓角的一缕碎发别到耳后。那个画面太美,我忍不住在深夜里用铅笔将它勾勒了下来。画的旁边,我还鬼使神差地抄了一句当时很流行的诗:“我不仅爱你曼妙的身躯,也爱你工作的样子。”

我以为那本书除了我,没人会去翻。可偏偏那天,车间的大喇叭王胖子因为机器出了点小故障,跑来休息室找维修手册。他一把抽走我手边的书,那张夹在里面的素描纸,就这样轻飘飘地落在了水泥地上。

王胖子捡起那张纸,起初只是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随后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一样大。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猛地一拍大腿,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惊呼:“哎哟我去!林宇,你小子胆大包天啊!你……你居然暗恋沈厂长?”

他那一嗓子,直接把休息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大家蜂拥而上,抢过那张素描传阅。我从睡梦中惊醒,看到眼前的那一幕,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全身的血液仿佛都涌到了头顶。我疯了一样冲过去,一把夺过那张纸,手忙脚乱地将它撕成碎片,声音颤抖地吼道:“别瞎说!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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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已经无济于事了。在那个缺乏娱乐的年代,这种充满禁忌感的情感八卦,传播速度比草原上的野火还要快。仅仅过了一个下午,整个红星纺织厂,从食堂打饭的大妈到门卫看门的大爷,全都知道了机修班的穷小子林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暗恋上了新来的女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