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4月18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发布公告称,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3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回购注销背景: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公告显示,彤程新材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股数合计13,334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616,082,970股变更为616,069,63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16,082,970元变更为人民币616,069,636元,即总股本减少约1.33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33万元。

债权人申报安排: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彤程新材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告明确,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申报事项具体内容申报时间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6月2日申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21-62109966传真号码021-52371633电子邮箱securities@rachem.com(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方式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邮寄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电子邮件以公司系统收到日为准)所需材料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公告强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提供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实际情况作出的正常调整,旨在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办理股票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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