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处置家中闲置的旧家具,没想到却“引狼入室”——一只尘封的古董樟木箱里,价值9万余元的银元、金条、金项链竟悄然消失。而拿走它们的,正是上门评估回收的那位“师傅”。
樟木箱内贵重物品不翼而飞
事情要从2025年9月说起。那天,陈女士在家中清空一只老式古董樟木箱时,心里咯噔一下:箱子里存放的几十枚“袁大头”银元、大小金条各一根、金项链一条等贵重物品,全都不见了。她仔细回忆,猛然想起今年4月曾委托中介带人上门,给家里的红木家具做回收估值。
当时家里的监控虽然被部分遮挡,却清清楚楚地拍下了中介带来的一名闻姓男子,翻动了三个并不在评估范围内的樟木箱子,他的手部有明显伸进箱体又拿出的动作。陈女士曾就翻箱一事问过中介,中介拍胸脯保证不会丢东西,她便没再深究。直到发现贵重物品失踪,陈女士再联系闻某某核实,对方一开始矢口否认,得知有监控后才勉强承认拿了一个“自认为不值钱的玻璃古玩灯”,但始终不承认偷了黄金、银元等财物。
从矢口否认到如实供述
立案后不久,闻某某主动带着部分赃物投案。到案后他辩解称,自己没有盗窃的故意,以为中介王某某有权处置屋内物品,而且不知道拿走的物品那么值钱。
2026年1月,案件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细致梳理全案证据,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物证,很快发现闻某某的说法漏洞百出。首先,陈女士从未全权委托中介处置屋内所有物品;其次,那些贵重物品都存放在上了锁的木箱里,并非随意乱放,而且装金饰的盒子上还清晰地刻着“珠宝金饰行”字样——这明显符合家中存放贵重物品的特征。
这些细节足以证明,从事旧物回收工作的闻某某,当时就意识到物品价格不菲。更关键的是,案发后他还实施了隐匿赃物的行为,这进一步印证了他非法占有的目的。
面对铁证,检察官加大了讯问力度,闻某某终于如实交代。他承认自己作为旧物回收从业者,上门评估时明知中介无权处置箱内物品,却抱着“贪小便宜”“捡漏”的心态,趁人不备偷偷拿走了银元及首饰盒,而且事后第一时间打开首饰盒,发现里面装着黄金饰品,便企图据为己有。
经查证,被盗的33枚银元、2只手镯、2枚戒指等财物,总价值高达9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指出,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闻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家中有贵重物品务必妥善存放,不要随意暴露。委托他人上门评估、回收物品时,最好全程陪同,明确评估范围,并留存相关证据,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告诫各类服务从业者,千万别心存侥幸、贪小失大。“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无论数额大小,只要触犯法律,终将受到制裁——所谓“不知价值”“以为有权处置”,都不能成为逃避刑罚的借口。
原标题:《樟木箱里9万元银元金条不翼而飞,小偷竟然是他……》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郭剑烽 通讯员 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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