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本文介绍了十三个省、市、自治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分别为:内蒙古、山东、浙江、江苏、青海、四川、陕西、湖南、天津、上海、云南、安徽、甘肃、宁夏、山西、黑龙江、贵州、湖南、海南、西藏。
一、内蒙古: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3.25亿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6000万千瓦
第一节 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建设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动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加快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年度利用率目标和开发规模,保持新增装机合理规模。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稳步发展农林生物质、沼气能发电。到“十五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5亿千瓦。
第二节 推动新能源高比例消纳利用
实施新能源消纳行动,完善引导重点用能行业企业使用绿电激励政策,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构建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消纳利用体系。推广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等消纳新模式,积极承接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转移,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蒙东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稳定运行,完善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绿电、绿证、碳排放权交易衔接。推动“蒙电外送”扩容增绿,优化提升外送新能源电量规模和配比。持续推动绿电出口。到“十五五”末,新能源本地消纳规模达到320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
第三节 做大做强氢能储能产业
加速构建绿氢“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打造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集群。扩大储能规模,梯次推进国家规划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建设国家重要的储能产业高地。到“十五五”末,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地区最大负荷的5%以上。
二、山东: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2亿千瓦
三、浙江:光伏、风电发电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3000万千瓦
加快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蓄、储能有序发展,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发展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鼓励“上大压小”,推进30万千瓦级煤电“到期即退”,推动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到2030年,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75%。
四、江苏: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75亿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超1000万千瓦
五、青海:推进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第一节 推进新型能源基地建设
坚持风光水火气氢储多元化协调发展,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巩固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地位,为全国降碳减排、保障能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科学开发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运用,打造光热产业集群。推动黄河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发展,开工建设茨哈峡、尔多水电站,适时推进龙羊峡、公伯峡等水电站增容扩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建成格尔木2×660MW火电机组。优化提升电源质量,建设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完善储能调峰体系。到2030年,全省电源装机容量达1.65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
第二节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构建柔性立体主干网架,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增强绿电外送能力,推动青豫直流满功率运行,建成青桂直流、青粤直流,谋划新增一条纳规外送通道,构建青海至华中、川渝和南方地区绿色送电走廊。强化省际网架结构,实施若羌—羚羊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西北电网南部互济通道等省际联网工程。优化省内东部“日”字形、中西部“8”字形主网架,谋划涉藏地区750千伏输变电项目,优化330千伏及以下电网网架。建强城乡、园区配电网,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第三节 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实践地
科学布局建设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哇让、南山口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争取新谋划抽水蓄能电站纳规。因地制宜发展电化学储能、热储能、机械储能,引导企业灵活配置新型储能。推动电网关键节点及末端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鼓励建设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围绕算力设施、工业园区、通信基站、充换电站等终端用户,创新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电网、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推动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
六、四川: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5000万千瓦
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建设,引导风光资源富集地区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重点推动“三州”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其中,
金沙江上游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新增装机规模约500万千瓦。
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新增装机规模约1500万千瓦。
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新增装机规模约1200万千瓦。
算力电力协同工程。推动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与“东数西算”工程协同布局,在清洁能源富集地区组织实施算力电力融合重点项目。
新型储能和氢能工程。建成投产1000万千瓦装机规模的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攀西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项目,推进实施“三州”地区氢能多联供系统项目。
加快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探究氢能制储输用发展路径,探索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构建虚拟电厂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虚拟电厂市场化、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绿电直连。
七、陕西: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2亿千瓦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省内自用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
加快黄河“几字弯”风电光伏基地等建设,到2030年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540万千瓦;建设30个百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县;推动西安高新区氢能装备制造中心、榆阳区储氢装备产业园、氢能制储用系统验证测试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陕蒙30GW新能源制绿氢及输氢管道项目前期工作。
八、湖南: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
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当前与长远结合。聚焦“两重”“两新”谋划重大项目,适度超前而不过度超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领域,将推动新增高铁运营里程5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500公里;能源领域,将推动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外电入湘能力达到2200万千瓦以上;水利方面,将实施长江和洞庭湖堤防加固、湘资沅澧和汨罗江等重点河流系统治理等工程,开展洞庭湖城陵矶水利枢纽工程研究论证;数字领域,将实施“四算一体”建设工程。
九、北京: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200万千瓦
全力扩大绿电进京规模。深化与内蒙古、吉林等地区能源合作,建设东北松辽清洁能源进京项目,投产西合营-房山等500千伏下送通道工程,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650亿千瓦时,力争到“十五五”末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引,完善目标引导机制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全面推广第五立面光伏发电,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力争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200万千瓦。统筹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推动实施乌兰察布绿氢进京项目,建设一批制加氢一体站,加快氢能发电、供热等场景示范落地。
十、天津: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700万千瓦
十一、上海:光伏总装机突破千瓦千瓦
3.1深入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传统能源升级,实施一批煤电“先立后改”项目和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打造4个千万千瓦级绿电基地。推动海上、陆上光伏开发,力争光伏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风电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积极争取增量水电资源,确保市外水电总供应能力突破千万千瓦。加快推动“蒙电入沪”项目落地,新建千万千瓦级市外风电、光伏基地。有序推进坚强电网建设,实施一批输变电工程。加强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建设,推动中长时储能规模化应用。
十二、云南:打造三个流域基地
第二节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的电力保障体系
推动“风光水火储”等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源结构,打造金沙江流域、澜沧江流域、红河流域等“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协调推进新能源开发和消纳,提升新能源场站友好性能。建设坚强可靠智能电网,打造“四翼组团、核心双环”主网架,加强配电网建设,提高可靠性和抗灾能力,提升对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推动智能微电网建设。协同建设新型储能、抽水蓄能、调峰气电等项目,提升调储能力。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发展虚拟电厂、车网互动、柔性用电负荷。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完善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管理平台,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调控决策智能化升级,协同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到2030年,全省电力装机超过2亿千瓦,力争新增用电需求以清洁电量为主。
第三节 构建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
加强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机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绿电+先进制造业”、“绿电+智算”融合发展,提升绿色产品竞争力。培育绿证交易市场,实施“源网荷储”和绿电直连项目。推动“能源+交通”、“能源+建筑”协同发展,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供电供热模式。因地制宜实施电能替代,推广应用电烤烟、电炒茶等,提升绿色能源服务乡村振兴水平。
十三、安徽: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统筹布局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鼓励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绿色氢氨醇和生物航煤发展。协同完善新能源资源开发与调节能力及配套电网,有序推进已纳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虚拟电厂,加快构建坚强智能骨干电网。力争“十五五”末实现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绝大部分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推动能源供给消费结构优化。加快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用能模式转型,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广“新能源+灵活可调节负荷”等供用能协同发展新模式。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面提升煤电机组指标水平。高质量布局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强中长期市场建设,推动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动消纳责任分解至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机制。
十四、甘肃省:新能源装机达到1.6亿千瓦以上
第十章 建成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
扩量提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强“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以规模化开发为核心持续增强新能源供给,以供需体制改革为突破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增强装备制造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接续打造库姆塔格、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推动酒泉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若干百万千瓦级基地。研究布局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有序实施大容量光热、外送通道配套光热、“光热+风光电”一体化等项目,推动光热资源规模化开发,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积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广光伏治沙、农光互补、交能融合等“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资源利用。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达到1.6亿千瓦以上。
第二节 拓宽绿电消纳路径
推进实施“新能源+”行动,开发“绿电+”应用场景,积极引导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向资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加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本地高比例消纳协同,着力推动“西电西用”。加强绿氢“制储输运用”一体化发展布局,在酒泉、张掖、庆阳等地建设一批新能源直供、离网运行、绿电交易等多种模式的绿电制氢项目,积极探索绿氢合成氨、绿色甲醇、氢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新型业态,拓展氢能在化工、冶金、交通、能源等领域应用,打造河西“绿氢走廊”。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建成庆阳“东数西算”绿电聚合项目。
十五、宁夏: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
十六、山西省:风光达到1亿千瓦,新型储能达到1400万千瓦
坚持把能源转型作为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持续深化能源革命,建设“五大基地”,探索能源转型九条路径,推动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发展,推动产能、供能、用能一体联动,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与能源利用效率互促共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高水平打造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加快从煤炭大省向能源强省转变。
增强储能调峰能力,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负荷侧新型储能,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39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
提升非化石能源供给水平。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增量开发与存量改造升级并举,统筹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扩规升级,力争2030年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1亿千瓦。聚焦“晋北区、大基地、沉碱荒、新通道”,优化集中式风光竞配机制,按照国家统筹布局争取建设国家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10个50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鼓励“新能源+生态修复”等发展模式。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布局农业、交通廊道等多场景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建设临汾、长治、运城等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试点。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利用试点示范,推动城市供热热源地热清洁替代,在大同、忻州、太原、临汾、运城布局建设一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
推动氢氨醇全产业链发展。以具备资源条件优势的工业园区、新能源基地为重点,形成工业副产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探索建设区域性、规模化高纯氢供应中心。构建高效经济氢能储运体系,探索开展掺氢天然气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在晋冀鲁豫大宗商品骨干流通走廊沿线合理规划加氢站分布,打造清洁能源运输专线。拓展氢能在燃料电池汽车、工业替代和能源领域应用,积极发展氢能重卡。推广甲醇重卡和甲醇燃料应用,布局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
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坚持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引导合理能源消费和绿色能源消费。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创新工业企业全额自发自用、建筑“光储直柔”、交通“光储充”充电站等产消一体化模式。聚焦煤炭生产和运输重点环节,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推动工业园区节能降碳,鼓励整合工业余热、光伏、生物质能等资源,建设集中供能中心,促进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
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有序推动冶金、建材等工业领域终端电能替代,推广应用电锅炉、电窑炉、电气设备等。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构建完善的城市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加快电能替代石油消费。提高居民生活领域电气化水平,加快用能设施电气化改造。以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促进终端用能多元化智慧化,提升全社会终端用能效率,到2030年全社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达到30%。
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联动。充分利用各类电源互补互济特性,强化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构建多元绿色低碳供给结构。深化煤电联营、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促进传统能源企业向新型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转型。加快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建设运行,统筹建设风光发电基地、煤电配套电源、储能项目和外送电通道。探索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综合能源岛,促进多能互补、梯级利用。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煤电+新能源+储能”实时数据交互与协同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
做强绿电园区建设新优势。坚持差异布局、融合产业、分批实施,推动大同、绛县、长治、侯马等绿电园区试点建设。多途径拓展园区绿电供应,挖掘周边风光大基地、虚拟电厂等资源,充分利用园区内纵向空间,发挥大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创新集中式绿电直连、分布式绿电就地消纳等新模式,重点承载出口导向型先进制造业。统筹绿电招商和出口绿电认证,做强“绿色能源+”和绿电优势,发展“绿色能源+制造、+交易、+认证、+金融”等模式。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实施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加强绿电使用刚性约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
促进电碳算产一体发展。以拓展“人工智能+”能源应用场景为重点,提升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水平,推动智能算力与绿电协同发展。以“绿色能源+绿色算力+服务器制造+数据服务”为方向,加快绿色算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与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协同布局,推动算电协同试点项目建设,支持算力设施开展绿电直连。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拓展“人工智能+煤矿、+电网、+新能源、+煤电”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强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节能和碳排放管理,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
十七、黑龙江省:风光突破8000万千瓦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70%。
新能源。落实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力争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利用好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打造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黑河绿电消纳区。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乡村驭风行动”,利用公共机构和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一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开发消纳。坚持风光水生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深入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建成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林甸、肇源等新能源汇集站,支撑集中式新能源高水平供给消纳。全力打造东、西、南三条外送输电通道,实现电力外送能力由540万千瓦提升至17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促进500千伏主网架延伸,强化中东部电网结构,新建及改造500千伏线路1500公里以上,新增变电容量1800万千伏安以上,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地)全覆盖。加快220千伏电网提档升级,新建及改造220千伏线路1500公里以上,新增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以上,实现220千伏电网县域全覆盖。加快推动配电网升级改造,全面提升配电网对新型电力主体的综合承载能力。在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地区建设一批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新建及改造35千伏—10千伏线路6000公里以上,10千伏线路5000公里以上,新增主配变容量300万千伏安以上,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消除县域全停风险隐患。
十八、贵州省:风光突破6500万千瓦
合理规划新能源发展布局,推进新能源规模化集成创新,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强分布式能源就地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低风速发电,推动“人工智能+新能源”典型场景应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氢能,加强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推动虚拟电厂发展,深入挖掘负荷侧调节资源。完善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推动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到2030年,电力装机规模达1.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6500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比重达45%以上。
充分发挥各类能源品种互补优势,打造多能融合的清洁能源基地和多能互补工程,推动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发展,推动电能、热能、氢能系统融合发展。
积极开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力争“十五五”末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加快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大数据等重点行业和城镇既有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制冷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绿色照明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项目试点。
十九、湖南省:风、光装机5500万千瓦
优化布局能源基础设施,打造承西启东、连南接北的区域能源交换枢纽,提升湖南在全国能源体系中的地位和能级。推动外电入湘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新增直流交流入湘通道。加强数智化坚强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推动电网协调发展,打造区域电力交换枢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新能源,加强农光、林光、渔光互补项目集约化利用,推进风电、光伏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探索发展地热能,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拓宽氢能应用场景。
二十、海南省:风、光装机占比达到65%
海洋新能源。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拓展“海上风电+光伏+深海养殖”立体化应用,鼓励发展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打造海上综合能源平台。推动漂浮式海上风电、波浪能和温差能等发电装置、海上风光同场光伏建设等装备研发与示范应用。
加快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立能源低碳、产业降碳、城乡减碳、交通脱碳、生态固碳、智慧管碳和长效治碳的低碳岛建设体系。积极打造以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主要特征的典型范例,建设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建筑等零碳、近零碳应用场景,对标先进建设零碳工厂,加快推进海口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中欧(保亭)绿色数字创新合作区建设。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拓展典型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等生态碳汇区域稳碳增汇。探索推动蓝碳标准体系研究实践及国际合作,高标准建设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
二十一、西藏:清洁能源装机6000万千瓦
来源:智汇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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