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并发布了《内部审计制度》。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体系。根据新制度,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控与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核心职责,包括对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检查评估,并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审计委员会被赋予更明确的督导职责,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并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同步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至少每两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或鉴证。此次制度修订强调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与后续跟踪,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报送整改报告,并建立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新制度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浙江大华的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为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