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2004年3月份拿到执业证的,至今执业已满22年。两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做律师20年的感悟》。
我在文中说: “律师能左右的事情其实没有那么多,更多时候律师只能做一束微光。虽然只是一束微光,也能够在黑夜里为他人照亮方向。对于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来说,有这一点点微光可能已经足够让他们走出来,重新回到太阳底下。 也许,这就是做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其实那时我已经很灰心了,但还在努力让自己振作,希望能找到价值和意义。不可否认我算是赶上了律师的好时代,差不多十五年的时间里我都认为这是一个 “性价比”极高的职业,综合自由度、繁忙度、赚钱度以及社会认可度来看,我几乎想不出比它综合得分更高的职业。如果你还热爱,几乎可算完美。
我曾经问过很多朋友及我自己一个问题:如果让你自由选择任何一种职业,你会选什么,为什么选择它?几乎每一次我的选择都是律师,而且我的理由能够说服大部分朋友。
当然,这些理由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并不具备普适性。主要是由我的价值观决定的,我追求个人感受胜过世俗标准,也不认为律师是个可以赚大钱的职业,尤其反对这个职业资本化。
早些年我们成立过小所,从几个合伙人带着各自的助理开始,最多时发展到 40来人。那时办公成本不高,我们找了一个阿姨,在附近给她租了套房子,专门负责做饭打扫卫生,每天中午她做好饭送到事务所来,大家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同事们关系很密切,闲暇时经常相邀去玩。执业律师成本低,合伙人还有分红。
大概是从宇宙大所到来开始,整个行业发生了变化。大量业务需要招投标,需要准入门槛,规模化已不可避免。很多律师为了职业前景,选择加入各大所。我们这个所最终分崩离析。后来我再也没有经历过如此密切的同事关系。
疫情结束初期我还有过成立律所的念头,不是想做大做强,只是想给自己创造一个喜欢的执业环境。 我已经非常不喜欢这个行业里的那些虚假繁荣。但当时已经不批个人所了,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合伙人,这件事最终无疾而终。
如今回想,这件事无疾而终令我无比庆幸,否则很可能是灾难。确实没有料到,这个世界的变化来得如此之快,律师行业的泡沫虽然比房地产行业来得稍晚一些,但也已经在破了。
这两年里我劝退了很多想要辞职做律师的咨询,可能有人会理解为害怕被抢饭碗,其实真不是。我也知道凡事都得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好坏。在各行各业四面楚歌的情况下,律师行业也许是好一些的。但很残酷,这种好一些,针对的基本上只是已经早早进入行业,在行业内有一定深耕和积累,或者叫做认知的人,对于因为自己行业不好想换一个赛道的新人,可能并无多少好处。
毕竟隔行如隔山。如果没有人带,我都想象不出一个刚过法考的人要怎么开始自己的律师事业。
律师这个行业,经验积累后产生的判断力是最重要的事情,比熟读法律条文重要得多。老律师因为 “见得多了”之后,对一件事情走向产生的判断能力,并非单纯查法律条文可以取代,很多时候也难以清楚言说。
这种论调很 “老登”,我也不喜欢,但却是实情。
我的公众号文章里经常有人留言讲法律规定,我一看就知道这是年轻人。初入行的律师有两个特点,一是喜欢在法律条文里抠字眼,往往长篇大论;二是迷信所谓 “权威”,和同行可以吵翻天,对审判者却言听计从。总而言之就是缺乏判断,或者不相信自己的判断,认为说的就是对的,然后反推自己的错处。
这里闲话一句,我上一篇文章里有一些我认为说得很对的留言被系统屏蔽了。 下次大家试试用字母代替。
其实很多时候,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屁股决定脑袋。上面先定调了,下面再找理由。相信我,只要想找,总能找到冠冕堂皇、看起来正确的理由,法律并不是铁板一块,何况还有各种解释。
说起来,有些罪大恶极人,有时候也不过是时代的牺牲品。这其实无关对错,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回到律师行业,我认为不会更高更大更强了,只会慢慢萎缩,从收费到人数。这也是整个市场的缩影,靠努力无法拉升,我也给不出解决办法。我写文章,说的都是真心想说的话。
我昨天看到宇宙大所的自救方案,看得心惊,不理解怎么还要投入那么多钱去救,博一个大概率不会发生的回报。我知道寻找解决方案是人类的本能,但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有解。无解的时候,不如及时止损。
又想起那句话: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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