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华

必须锚定全国两会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厚植“如我在诉”意识,始终坚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将“当事人视角”融入每一个司法环节,以“情同此心”的温度让法、理、情有机交融,真正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孜孜以求、久久为功地做实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作工作报告时指出,牢记人民司法为人民,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切实以高质效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必须锚定全国两会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厚植“如我在诉”意识,始终坚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以“情同此心”的温度让法、理、情有机交融,真正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孜孜以求、久久为功地做实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如我在诉”,铸牢司法为民之心。“如我在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诠释,是司法工作人民性的最佳注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坚持“人民至上”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其本质就是把“人民”二字融入司法血脉,感其痛苦、明其诉求、捍卫权益、传递温度,设身处地感受群众的急难愁盼。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如我在诉”意识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系统感知、精准分析、及时回应民情,将其转化为转变司法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实质化解纠纷的高质量司法生动实践,推动审判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生活、走进烟火人间。要锚定“既判公案件,也判暖人心”,不断提升共情和引领的能力,着力克服程序化倾向、效率化驱动,打破专业壁垒隔阂,避免情感倦怠风险,纠正立场预设偏差,跳出被动回应的惰性,以群众之心为心做出主动解忧的行动,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坚持“如我在诉”,履行司法为民之职。以法为尺不足以丈量所有公正,以善为舟必能直达百姓心间。“如我在诉”,短短四个字简洁有力,精髓是将心比心,需要真诚、善意与专业、依法的互为支撑、相得益彰,要求法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考虑问题,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通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体现司法温度、传递法治关怀,着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坚持换位思考、突出尊重人权、加强人文关怀,在纠纷化解的过程中当好法律的守护者、矛盾的调解者和民心的倾听者。要勇于跳出裁判者、执行者的固有身份定位,完成从法官思维向群众视角的思想蜕变和从办业务到懂需求的思维转变,去理解每一起案件背后牵动的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生计、一个企业的存亡。要深入贯彻落实“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工作要求,带着感情、责任、担当去办案,充分理解群众在面对法律纠纷时的困惑、焦虑和恐惧,穿透式把握案件的实质和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努力做到“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在法律制度与当事人之间搭建起沟通、交流的桥梁,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让每一次公平正义的输送都饱含人性的温暖与程序的保障。

坚持“如我在诉”,尽好司法为民之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鲜明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定分重在止争,定分是依法断是非,止争则是用心息争讼,定分根本在于把止争落到实处。这是审判工作现代化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新的更重责任,也是每一起案件都应当孜孜以求的目标。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注重案结事了,追求实质性的矛盾化解,每个环节都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主动察情的自觉、民心相融的深情、倾力解忧的实干,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工作做细做足,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坚决防止案中生案、因案生访,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深入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和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等英模榜样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做实定分止争,用法用心用情维护公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要自觉树立“纠纷到我为止”的定分止争工作要求,切实把案件承办从重结案转到更重解纷上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和新要求,聚焦住房、医疗、劳动争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权益的案件,不断丰富定分止争的新内涵,以群众更真切更充实的司法获得感和情感认同提高定分止争含金量。

(作者系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