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见过,为了少走几十米路,硬钻不该走的通道,出事了还反过来要别人赔钱的事儿?长沙一个小区最近就出了这么一档子离谱事,好好的人行通道不用,大妈偏要挤机动车道闸的缝隙,结果被抬升的道闸砸掉四颗牙,转头就张口要两万赔偿。这事传到网上,直接给网友整无语了。
这个出事的出口,是小区地下车库专门走机动车的,旁边早就规划好了专用的人行通道,人车分流的标识清清楚楚,根本不存在行人没路走的情况。当天开车的车主鲍先生,本来平时出门都骑电动车,那天是要开车送孩子,才刚好开了车出门。他开到离道闸还有四五米的地方,一直保持低速,就等着系统识别车牌抬杆,完全是正常操作。
大妈那端呢,说出来你还真别不信,那天是她未来儿媳妇第一次上门,她心里高兴,急着出门买东西招待客人,就想着省两步路不绕远。她跟同伴一块,打算从道闸侧边的窄缝逆向穿进小区,大妈走在最前面,缝隙太窄只能侧着身子挪,还伸手扶住道闸杆借力,想着快点穿过去。
刚巧就在这时候,鲍先生的车已经开到了车牌识别区域,系统顺利识别完车牌,按照正常程序启动了抬杆指令。这个道闸杆是金属材质,抬升速度特别快,半秒不到就扬起来了,杆头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大妈的嘴部。当时一声惨叫传出来,大妈直接腿软蹲在地上,双手紧紧捂着嘴,嘴角的血一下就渗了出来,最后查出来四颗牙齿脱落,脸也蹭了点伤。
鲍先生听见叫声立马就停了车,看见大妈受伤,第一时间就打了报警电话,还联系了自己的保险公司,全程没有半句话要逃避责任,也没跟大妈起争执。哪知道大妈缓过来几分钟,起身之后直接拦在鲍先生车前面不让走,一口咬定鲍先生不等行人通行,必须为她的受伤负责,语气满是不满。
鲍先生也没激动,一直跟大妈解释,自己是正常低速行驶,没有任何违规操作,而且自己的车根本就没碰到大妈,不该承担这个责任。旁边很快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小区住户,有人觉得大妈年纪大了掉了四颗牙挺可怜,也有人说大妈自己违规走错道,责任就得自己担,现场吵吵嚷嚷半天没个结果。
交警赶到之后,调了鲍先生的行车记录仪,勘察了现场环境,又问了两边当事人,明确说这件事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范畴,没办法当场定责任,建议两边走民事调解或者去法院起诉解决。后来小区保安、社区工作人员还有物业的人都过来了,安抚完两边尝试调解,折腾半天也没谈拢。
调解的时候大妈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索赔要求,因为掉了四颗牙,后续补牙种牙还有治疗,加上精神损失费,加起来要两万多。她自己分了责任,说物业要担八成,鲍先生担两成,也就是鲍先生需要出四千块的赔偿款。说完还主动自曝身份,说自己是退休公职人员,还有多年执法经验,这次真不是讹人,就是要自己应得的合理赔偿。
哪想到听完大妈这番话,鲍先生拒绝得更干脆了,态度特别坚决,说自己半毛钱责任都没有,也不接受任何调解,就等着法院立案开庭,法院怎么判他怎么认。鲍先生的说法其实站得住脚,他本来就是在机动车道正常低速行驶,没有任何违规,自己的车连大妈衣角都没碰到,是道闸设备抬杆伤了人,怎么算都算不到他头上。
事发之后他该报警报警该配合配合,一点没躲,现场的警示标识明明白白,大妈自己看不见非要违规穿行,难不成错还要别人担?物业这边也没明确表态,只说要等最终的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再说。当天晚上鲍先生就把行车记录仪拍的原发到了网上,评论区几乎全是力挺鲍先生的。
其实换谁是鲍先生都得气,好好出门办个事,没招谁没惹谁,平白无故被人拦着要赔偿,换谁能忍。公共场合的规则本来就是用来遵守的,不是摆出来给人看的装饰品,谁抱着侥幸心理破坏规则,就得自己承担对应的后果。要是人人都像大妈这样,为了省点时间乱插队乱走道,那公共秩序不就全乱了。
很多人总觉得,我就偶尔破一次例,能出什么事,可意外往往就是藏在这种侥幸里。要是大妈那天多走两步走人行通道,根本就不会出这事,遭罪不说,还落得个全网议论的下场,真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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