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企业董事长深陷婚外生子丑闻,舆论瞬间炸锅!网友们吵翻了天:婚内出轨还生下孩子,妥妥的重婚罪,必须坐牢!也有人疑惑:明明背叛婚姻、触犯底线,难道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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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头条资深博主,今天就带大家扒透法律真相,一次性讲清:婚外生子重婚罪,董事长到底会不会触刑,关键看这一点,看完你就全明白!

首先,直接划重点: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里的“结婚”,分两种情况,和普通人想的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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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法律重婚。简单说就是已经领了结婚证,又和第三者去民政局再次登记结婚。现在婚姻登记系统全国联网,想要重复领证几乎不可能,企业高管铤而走险办双重结婚证的情况,基本可以排除。

第二种,事实重婚,这也是最容易被误解的核心!不是生了孩子就叫事实婚姻,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公开共同生活。比如对外以老公老婆相称,一起买房同居、共同打理生活,亲友、邻居、物业都默认二人是夫妻,甚至共同出席社交活动、组建家庭式生活,满足这些条件,才会被认定为事实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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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最大误区必须戳破:仅凭婚外生子,绝对不构成重婚罪!

哪怕有亲子鉴定、孩子出生证明,这些只能证明董事长和第三者存在不正当亲密关系,证明孩子的血缘关系,却无法直接证明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单纯的出轨、秘密同居、私下生子,都只是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道德过错、民事过错,远远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标准。

那这位涉事董事长,到底会不会被定罪?

答案很明确:看证据!如果只是隐秘的婚外情,私下供养第三者、生下孩子,对外从未以夫妻身份相处,没有形成公开的夫妻关系,那大概率不涉及重婚罪,只会受到舆论谴责和民事追责。

但如果有完整证据链,比如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共同抚养孩子组建家庭,满足事实重婚的条件,那就算没有第二张结婚证,也难逃法律制裁!参考过往案例,不少企业高管就是因为事实重婚,最终锒铛入狱,身败名裂。

即便不构成重婚罪,这位董事长也别想全身而退!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子,属于重大婚姻过错。原配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索要离婚损害赔偿,还能追回董事长私自赠与第三者的钱财、房产,让其付出经济代价。

身为企业掌舵人,本应以身作则,严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如今却因私生活混乱引发轩然大波,不仅毁掉自己的声誉,更让企业形象受损,让家人蒙受伤害。

最后提醒所有人: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是两码事,舆论情绪不能代替法律条文。出轨生子是过错,未必是犯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是重婚罪的核心判定标准!

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觉得涉事董事长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转发给身边人,让更多人看清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