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标注20000实际只有12000mAh

充电宝标注20000mAh实际只有12000mAh,消费者质疑“文字游戏”,商家回应:存在转化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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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费者通过社交平台发帖反映,他在网购平台选购充电宝时,看到一款小米充电宝的商品名为“小米充电宝 自带线 快充版 20000 33W”,但在宣传页下方小字部分却写着“额定容量为12000mAh”,引发了对充电宝容量标注是否涉嫌“文字游戏”的广泛讨论。

标称20000毫安时,实际能用只有12000毫安时

4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网购平台搜索发现,这款小米充电宝宣传海报在显眼处标注“20000”字样,售价129元。然而,商品详情页最下方的基本参数中写道:产品型号为PB2033,电池额定能量为74Wh(7.4V 10000mAh),电池电芯能量75.48Wh(7.4V 10200mAh),额定容量为12000mAh(5V/3A)。页面角落对小字注释解释称:“额定容量:该充电宝在5V/3A放电环境下,可释放的最小电量为12000mAh。”同一页的另一份规格参数表格中则标为“电池容量 20000mAh”。

对于这一明显差距,小米旗舰店官方客服回应称,该款充电宝等效20000mAh,但额定容量是12000mAh。客服解释,额定容量与电池能量意义不同,额定容量是指移动电源有效放电容量,电池能量指的是电池本身自带能量的多少,由于转化效率问题,实际输出的额定容量会小于电池本身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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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标注“玩概念”,行业普遍存在“避大就小”现象

记者进一步查询不同品牌标称20000毫安时的充电宝后发现,各款充电宝额定容量从10560mAh到13000mAh不等,但在销售页面主图和标题均突出显示20000mAh、大容量等宣传语。

业内人士指出,充电宝容量标注存在两个概念:电芯容量和额定容量。电芯容量指的是内部电池的理论储存电量,而额定容量则是在实际使用条件下可输出的最小电量。由于电压转换和电路损耗,额定容量通常会明显低于电芯容量。

据了解,市面上10000毫安充电宝的额定容量多在5500—6000毫安之间,20000毫安产品的额定容量约为12000毫安,缩水率普遍在40%—50%之间。在某品牌实体店内,一款5000毫安充电宝的额定容量仅为2700毫安,缩水率高达46%。

有客服曾这样回应消费者质疑:“10000毫安充电宝由两颗5000毫安电芯串联,中间会损耗4000毫安,所以额定容量是6000毫安。”当被问及为何要以大容量作为宣传卖点时,对方甚至直言:“如果你买标注6000毫安的充电宝,实际容量可能只有3000毫安。你买谁家的充电宝都是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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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落地:强制区分典型容量与额定容量

值得注意的是,充电宝行业近期迎来新规。新国标GB 47372—2026最直观的改变,是强制区分“典型容量”(电芯总容量)和“额定容量”(实际有效输出电量)。小米全系产品已按此规范标注,例如20000mAh型号明确标出额定容量11000–12000mAh,5000mAh磁吸款标3000mAh。业内人士指出,这并非虚标,而是技术转化过程中的正常能量损耗。

根据2024年8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所有充电宝产品均需经过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同时,国家标准要求充电宝标识中必须包含额定容量,即消费者实际可使用的容量。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也提醒消费者,选购充电宝时须注意分清额定容量与电池容量:电池容量表示的是充电宝内部所有电芯本身储存的总电荷量,在充电时由于升压转换、电路损耗等会使能量产生减损;而额定容量是企业标示的有效放电容量,正常情况下额定容量越高代表充电宝能为手机充电的电量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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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律师: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于充电宝容量标注“玩概念”的做法,多位律师给出了法律层面的判断。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指出,商家在广告中仅突出展示数值更大的“电芯容量”,而未以同等显著的方式标明消费者实际可使用的“额定容量”,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性能产生误解,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玩“标签文字游戏”,在宣传中刻意突出电芯容量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真实、全面、不引人误解”的基本要求。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认为,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种用大号字突出电芯容量、小号字标注额定容量的做法,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性能更好,属于典型的“擦边球”行为。

监管部门建议:标注应以额定容量为基准

针对充电宝容量标注乱象,有评论指出,商家将电芯容量醒目标注,而将消费者真正关心的额定容量“隐藏”起来,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充电宝企业以“行业惯例”为由玩文字游戏,显然涉嫌虚假宣传。

有专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标准建设,杜绝“文字游戏”,明确充电宝容量标注必须以额定容量为基准,真实告知可实际使用电量,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同时加大对虚假标注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电商平台也需承担起审核责任,对商品详情页中的参数标注进行动态监测,建立消费者评价预警机制,及时下架问题产品。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充电宝时,应主动了解两种容量概念的区别,以额定容量为主要参考依据,保留购物凭证,遇到问题及时维权。正如有消费者所言:“商家应该实事求是,不能靠专业术语忽悠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