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酿成大错!
2022年,四川某村一位农户在凌晨察觉鸡舍异动,盛怒之下持改装工具击毙一只“夜访客”,随后将其制成浸酒,准备用以强身健体。
未曾料到,药酒尚未启封,警车已停在院门前,执法人员当场将其控制并带走调查。
这只被称作“偷鸡贼”的生灵,究竟有何特殊身份?为何本为护家禽之举,竟演变为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
凌晨鸡舍突发骚乱
2021年初冬的一个深夜,村民老李(化名)刚合眼不久,便被一阵凄厉的鸡鸣与剧烈扑翅声惊醒,声源直指屋后鸡棚,夹杂着羽毛纷飞的凌乱与受惊禽类的嘶鸣。
他心头一沉,立刻意识到——怕是有野物闯入鸡舍行窃。这些鸡是他日日悉心喂养的宝贝,产蛋可贴补日常开销,年节时还能端上餐桌,改善全家生活。
他顾不上披严实衣裳,抄起枕边手电筒便冲出房门,脚步急促而沉重,额角沁汗,胸中翻涌着焦灼与愤懑。
光柱刺破浓墨般的夜幕,稳稳落在鸡棚入口,眼前景象令他双拳紧攥、呼吸骤紧:一只毛色棕褐的小兽正死咬住一只母鸡脖颈,地上散落着带血羽毛,其余鸡只蜷缩墙角,羽翼微颤,眼神惊恐。
那动物体型精悍,动作矫捷异常,即便强光直射也未退却半步,仍牢牢衔住猎物,瞳孔中泛着野性未驯的冷光。
老李一眼辨出,这是本地常见的黄鼬,乡间俗称“黄鼠狼”,早听闻其擅袭家禽,却万没料到它会盯上自家鸡群,更没想到它会在自己眼皮底下肆意施暴。
怒火中烧,果断出手
目睹鸡只受伤、羽毛狼藉,老李胸中怒意如烈火燎原。他每日洒扫鸡舍、添食换水,视这些家禽如家人一般,岂容这般践踏?
那一刻理智暂被情绪淹没,满心只剩一个念头:“必须给这畜生一点教训!”他转身疾步奔回屋内,一心只想寻得趁手器具驱逐祸患。
他在床底翻出一个裹着旧油布的细长物件——一把经自行改造的射钉枪,原本用于修缮农具,久置未用,早已蒙尘。
他又迅速取出数枚火药驱动型射钉弹及若干钢珠,手法熟稔地完成装填,握紧枪身再度奔向鸡棚。此时黄鼬仍在撕扯猎物,对逼近的致命威胁浑然不觉。
老李屏息凝神,瞄准目标,手指稳扣扳机。“嘭”的一声钝响划破寂静村落,黄鼬应声瘫软,四肢抽搐数下后彻底僵直。
望着倒伏于地的动物,老李胸口郁结稍解,上前探查确认死亡,长长吁出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只觉恶气尽消。
他拎起黄鼬尸身,脑中盘算如何处置:丢弃可惜,毕竟老辈人常讲,黄鼬肉泡酒可温阳益气、祛风通络。
贪图“物尽其用”,酿成隐患
抱着“不糟蹋一物”的朴素想法,老李返屋即刻动手处理。他利落地剥去皮毛,将躯干剔骨切块,反复冲洗至无血水渗出。
接着搬出家中闲置陶坛,注入高度白酒,再将黄鼬肉块尽数投入其中,封紧坛口,置于阴凉角落静候发酵转化,计划待酒色转琥珀、香气醇厚后再酌饮一二。
整套操作行云流水,老李心中毫无波澜,反觉顺理成章:此兽毁我生计,我除害止损,又取其身制酒滋补,可谓两全其美、天公地道。
此后数月,他照常耕作、饲鸡、赶集,日子波澜不惊,那坛酒也渐渐淡出记忆,静静蛰伏于杂物堆深处,无人开启。
他从未设想过,一次深夜的愤怒抉择、片刻的侥幸心理,竟悄然埋下法律风险的引信;更不知晓,那只被视作寻常害兽的黄鼬,实则拥有国家明文赋予的法定保护身份。
在他认知里,不过惩治了一只扰民盗食的野物,既未伤人,亦未损财,何来违法之说?直到执法者登门那一刻,他才猛然惊觉,自己早已越过不可逾越的边界。
警方突击入户,证据确凿
2021年11月,华蓥市公安局接到可靠线索,反映辖区内存在非法持有枪械行为,线索最终聚焦至老李所居村落,办案组随即启动核查程序。
经实地走访、信息比对与外围摸排,民警精准锁定老李住宅,并组织力量实施依法搜查,核心目标即是追查涉枪物品。
当民警掀开其卧室床底覆盖的陈旧油布,一支结构完整、配有击发装置的改装射钉枪赫然显露,旁侧整齐码放六十枚火药射钉弹及数十粒金属弹丸,现场证据链完整闭合,民警当即予以依法扣押。
搜查过程中,民警留意到屋角一只密封严实的陶坛,坛身微泛浊光,内浮数块深褐色肉质组织,形态可疑,遂当场询问来源。
老李起初支吾回避,面对执法者连续追问与政策宣讲,终如实坦白:坛中所浸,正是其此前击毙的黄鼬遗体。
民警立即将涉案枪械与药酒同步封存送检,老李本人亦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彼时他仍抱有幻想,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难以上升至刑事层面。
权威鉴定揭真相,双重违法坐实
数日后,两份具有司法效力的专业鉴定意见相继送达,结果令老李如坠冰窟,所有侥幸顷刻瓦解。
第一份报告明确指出:该改装射钉枪具备火药推进功能,实测枪口动能显著超出《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设定的致伤阈值,依法认定为非制式枪支,私自持有即构成犯罪。
第二份报告则证实:坛中药酒内浸泡物经DNA比对与形态学分析,确系黄鼬(Mustela sibirica)组织样本;而依据《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黄鼬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
由此判定,老李未经许可猎杀黄鼬,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涉嫌非法狩猎罪;同时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亦触犯同条第二款,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两项罪名依法合并审理、数罪并罚。
面对白纸黑字的结论,老李垂首哽咽,反复强调自己并不知晓黄鼬属保护物种,也不了解改装工具已达枪支标准,纯属无知所致、冲动所为。
他坦言,初衷仅是守护鸡群免遭侵害,万万想不到一次本能反应,竟演变为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更未预料一场看似微小的家庭纠纷,竟能将自己推入司法程序的中心。
法庭裁决,为鲁莽付出代价
该案经充分侦查取证与严谨司法审查,于2022年1月27日由华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老李对全部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老李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擅自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非制式枪支;同时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猎捕“三有”野生动物黄鼬,情节符合法定入罪标准。
综合考量其犯罪动机源于生活矛盾、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诚恳、积极预缴罚金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宣判后,老李未提起上诉,平静签收判决书,主动配合执行缓刑监管措施。然而每当夜深人静,他总会想起那个混乱的夜晚,懊悔如潮水般反复冲刷心岸。
他感慨道,自己一生本分守法,唯独这一次失了分寸,不仅颜面尽失,更背负刑责记录,连带家庭声誉也蒙上阴影。
消息传遍周边村落,起初众说纷纭,有人同情,有人不解。待普法人员进村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枪支管理法》具体条款后,乡亲们逐渐理解判决依据,纷纷摇头叹息:“原来不是谁都能随便打的!”“改装个工具也这么危险?”
老李的遭遇看似偶然,实则是法治意识薄弱与安全常识缺位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结果,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基层群众在生态保护与公共安全认知上的现实短板,也为全体村民敲响了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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