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下午,我其实刚从国贸那边的写字楼里逃出来。会开得人脑仁疼,高跟鞋新买的,有点打脚,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刃上。想抄个近路去地铁站,就拐进了这条背街。天是北京秋天那种脆生生的蓝,太阳明晃晃的,没什么温度,风刮过来,能钻进脖子眼里。
我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漫无目的地看手机,屏幕上是没回完的工作邮件,字密密麻麻的,看着更晕。然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走神了,或者就是冥冥中那一下,我抬起了头。
就在前面,十来步吧,一家新开的咖啡馆,门脸刷成那种有点做旧的蒂芙尼蓝。门口站着三四个人。我的眼睛,好像自己有主意似的,掠过前面两个,直直就落在了后面那个人身上。他背对着我,一件看起来挺柔软的深灰羊绒衫,卡其裤,肩膀比以前宽了,也厚实了。他微微侧着头,在听旁边一个女孩说话。那女孩很年轻,穿着件鹅黄色的毛衣,像一捧刚刚好的阳光,长发软软地披着,正仰着脸冲他笑,手指着咖啡馆的菜单牌子,嘴唇动着,在商量什么。
我的脚步骤然就黏在了地上。不是停,是忽然就动不了了。心口那儿,毫无防备地,咚,咚,重重撞了两下,震得耳膜都嗡嗡响。周然。就算是个背影,隔了快十年,隔着一整条街的烟火气,我也能一眼把他从人堆里抠出来。时间好像卡了一下壳,周围所有的声音,车声,人声,远处工地的叮咣声,唰地一下全退远了,成了一片模糊的背景噪点。只有那个背影,杵在北京秋天过分清澈的光线里,清晰得有点失真。
他动了,转了半个身子,像是很自然地,想伸手去揽那个女孩。就在他转过来的那个角度,我看到了他的侧脸。下颌线更硬了,少年时那点圆润的弧线彻底没了踪影。鼻梁上架了副细边眼镜,镜片在太阳底下反着光,看不清眼睛。他脸上带着笑,那笑容很放松,很温和,是我记忆中有点熟悉,又好像全然陌生的那种。他抬起胳膊,轻轻松松,就把那女孩揽到了自己身侧,手掌很自然地搭在她肩上。女孩顺着他的力道靠过去,脑袋歪了歪,蹭了一下他肩膀,笑得更开了。
我就那么站着,手里捏着的手机,屏幕早就暗了,像个冰冷的铁块。脚后跟被高跟鞋磨破的地方,刺痛感一阵阵传来,比刚才更清晰了。风卷着几片半黄不绿的梧桐叶子,擦着我的小腿过去,沙沙的响。原来小说里写的街头偶遇,是这么回事。没有天旋地转,没有手脚冰凉,就是一种很扎实的,空。心里头好像被什么东西整个掏走了,灌进去一大团北京秋天干冷干冷的空气,空荡荡,凉飕飕的。
我和周然,那都是高三时候的老黄历了。其实也说不上是谈恋爱,就是那种朦朦胧胧的好感,一起趴在栏杆上背单词,互相较劲比模考分数,约好了要一起去北京。填志愿前吵了一架,原因小得可笑,好像是他想学生物,我想学经济,要么就是为了一道数学题的第三种解法。年轻,气盛,谁都不肯让谁。最后在电话里,我梗着脖子说,没劲,算了,以后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久到我以为断线了,他才说,好,听你的。
然后高考分数出来,我去了北大,他去了清华。中间就隔着一条四环路,却再也没见过。头一两年,从老同学嘴里还能听到点零碎消息,他拿了什么奖,参加了什么项目。再后来,大家各忙各的,那点微弱的连线,也就自然而然地断了。我的大学被论文、社团、实习填得没有一点缝隙,偶尔在图书馆熬到闭馆,一个人走回宿舍的路上,或者看到未名湖边长椅上依偎的身影,那个名字会冷不丁冒出来,像水面的一个小涟漪,晃一下,就散了。我想,他大概也差不多吧。我们像两颗被用力抛出去的石头,沿着不同的抛物线,飞向截然不同的方向,再没有交点。
工作以后,更是像上了发条。在投行里跟数字和合同死磕,感情成了最不实用的东西。也试着和人交往过,吃几顿饭,看几场电影,然后不了了之。有时候加班到后半夜,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看着底下那片璀璨又虚无的灯海,会没来由地想起高三晚自习下课,我们溜到没人的小操场,冻得跺脚,却说着些关于未来的、热烘烘的傻话。那时候觉得,北京真大,大得能装下所有梦想。后来才知道,北京也真大,大到你不想见一个人,就真的可以再也见不到。
现在,他就在那儿。隔着一条五六米宽的人行道,几把白色的户外椅,和八九年的光阴。他看起来过得不错,衣着体面,神情安稳,身边有个看起来也很舒服的女孩。他搂着她肩膀的样子,那么理所应当,那么严丝合缝。那画面完整得像一幅装好框的油画,多看一眼都算打扰。
我看见他低下头,凑在女孩耳边说了句什么,女孩咯咯笑起来,握起拳头轻轻捶他胳膊。他也笑了,肩膀微微抖动着。下午的阳光斜射过来,给他侧脸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我轻轻抽了口气,凉气钻进肺里,带着点铁锈似的腥味。然后,我低下头,重新按亮手机,手指在冰冷的屏幕上胡乱划拉着,假装在回很重要的信息。脚重新抬起来,踩下去,一步一步,继续往前走。高跟鞋的声音,笃,笃,笃,敲在水泥方砖上,听起来既熟悉又陌生。经过那家咖啡馆时,我没有偏头,眼角的余光里,那片鹅黄和深灰交融在一起,被阳光晒得有些模糊,像一张曝光过度的旧照片,温暖,但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我走过那个路口,汇入更汹涌的人潮。刚才心里那片空旷的凉意,慢慢被四周嘈杂的、活生生的市声填满。会议纪要还没弄完,晚上还得跟美国那边通个电话。日子还在往前滚,咕噜咕噜的,由不得你停顿。
那个赌气说“各走半边”的傍晚,和这个他搂着女友、我低头走过的秋日下午,中间隔着的,哪里只是一条四环路,哪里只是八九年的时间。是我们真的,走上了各自选择的那半边,并且走得足够坚定,足够远,远到在这个一千多万人的城市街头偶然碰见,除了心脏那两下多余的闷响,除了那几秒钟的失神和空白,已经生不出任何走上去,拍拍他肩膀说“嘿,周然,巧啊”的力气和必要了。
就这样吧。我对自己说。然后加快步子,一瘸一拐地,但目标明确地,朝着地铁口那个黑洞洞的入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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