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个新闻,长沙15岁少女为换新手机,记住在这里是“换”,说明女孩本身有手机,只不过不满意,于是将家中的一部分奢侈品商品,例如迪奥的包包,卡地亚和浪琴的手表等等,都偷偷拿出来在平台转让销售,最终原价13万的商品,被少女以9300元全部卖掉。
新闻中也谈到,这位少女是分了6次将家中的多个奢侈品商品物件卖掉的,在此期间,家人也没有发现,平时家庭的管理是多么的疏松,在事后家人开始控诉平台。虽然在法律上平台是有瑕疵的,但是实际诉讼起来,可能还会有着很多的争议之处。
一位网友一针见血的精辟评论,“一方教子无方,一方见利忘义!”。讲的真的特别好,家里的东西肯定不是一次性的全部减少了,从民法典角度来分析,15岁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合法监护人能提出有力的理由拒绝这些销售,在法理上可以确认交易无效。但是二手交易平台能负担什么责任呢?估计也就只有协助追找买家要求返还,如果监护人不满意,也只有法院诉讼,起诉交易平台和买家了。
但是同样在河南,出现了一位13岁少年佑佑,却值得被我们永远纪念和敬重,同上面的15岁少女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他的家庭也值得被赞扬和尊重,孩子在短短的13年中,怎么会被培养的那么好?虽然是农村家庭,他的父母也是满满的正能量!这个13岁农村孩子佑佑的事迹,值得被广为传颂和赞扬!
河南郑州第三人民医院肿瘤科收治了一个13岁晚期癌症少年佑佑,父母都是农村户籍,经济情况不宽裕,但是为独子治病已花费20多万。孩子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同时也非常体谅父母和家庭,于是他在最后的岁月中,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安排了三件事,谁人不夸谁人不赞扬呢!
一、为了父母,用绝食拒绝接受后续的治疗。晚期癌症会引发身体疼痛难忍,但是孩子知道治疗就意味着花钱,即使去打止痛针,也要继续花钱。而父母为了给他治病家底已经被掏空了,他不忍心父母为无法根治的癌症继续掏钱。于是告诫父母,如果继续治疗,他就绝食,他愿意自己忍受最后岁月中的无尽的折磨,父母在哽咽中答应了!
二、为了家庭,劝父母赶快生第二胎。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而父母的年纪越来越大,早生好养!自己去世后,父母年老谁来赡养?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这件事,于是给父母说,你们一定要答应我这件事。在我死后,你们快快的生第2胎!
三、为了社会,将遗体捐出做教学科研之用。自己身患癌症无法彻底医治,孩子意识到未来仍然会更多的人也会同样遭受这样的痛苦。那么他愿意捐出自己的遗体做科研之用,早日攻克一切疾病,多给未来的人留下一丝希望。于是主动向医院和父母提出的捐献遗体,希望父母未来在捐献书上签字。
这三件事安排妥当之后,这个勇敢的男孩子,在第2天就平静的去世了!他的父母也按照他的遗愿,将遗体捐献给了郑州大学第三人民医院做研究之用。这个小男子汉佑佑,又又化身为大体老师,再次为人类做出贡献!
对比下,这才是一个好孩子,值得被赞扬,他的父母也应该被夸奖,教育出这么好的孩子!生儿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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