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剃发案,人们应会联想到清廷入关之初的“薙发令”。清军所到之处,逼令汉人依照满人式样剃发,“金钱鼠尾”,“留发不留头”,在江南激起了决绝惨烈的抵抗,“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皆不堪回首。而忽忽一百年过去,发生在乾隆十三年春的一场剃发风暴,起因却是臣子在皇后丧期剃掉了头发。弘历为此发出一道道严谕,督令彻查,应声而起的是告密和举报,是大小涉事官员被逮治审讯,是特旨赐死出身满洲的封疆大吏……

历史常呈现出这样的颠倒错愕。而细加梳理,寻觅乾隆帝兴起大狱的心理轨迹,又显得发乎性情,因果连环,起动收束亦自然。历来史家对此多有批评,甚至论为弘历苛待大臣的转折点,却忽略了其反复强调的“君臣大义”,也忽略了乾隆帝对此所作的极端化阐释。如果说崇信儒学、终身读书是弘历的一个特点,而选择性接受,强词夺理,应是他的另一个特点。

失侣之痛

十三年(1748)二月初三日,乾隆与皇后富察氏奉生母崇庆皇太后离京往曲阜祭孔,返程中登临泰山,畅游济南的大明湖、趵突泉诸名胜。祭孔乃国之大典,弘历极尽虔敬,而随后的观光游览,一以奉母行孝,一以抚慰富察氏的心理创伤,也显示出他作为夫君的体贴入微。

富察氏出身满洲镶黄旗,父亲李荣保曾任察哈尔总管,两个伯父马齐、马武皆一品大员,民谚有“二马吃尽天下草”之说,可证其家族之贵显。她自幼随哥哥弟弟读书习字,聪颖淑静,写得一手隽秀的行楷。当年雍亲王胤禛尚在潜邸,一日过访荣保,偶见此女书法,大加叹赏,遂为第四子弘历定亲。二人婚后和美恩爱,待弘历登上帝位,富察氏也就顺理成章被册立为皇后。未想天有不测风云,皇后所生二子接连早殇:永琏已被密立为太子,“聪明贵重,气宇不凡”,不幸在九岁时一病而亡;次子永琮的降生带给她新的希望,皇太后也对这个“聪慧殊常”的孙子格外喜爱,孰料仅一岁半就出痘死去。生活就是这样,饶你有泼天鸿富贵,也抵不过命运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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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贤纯皇后(富察氏)24岁被封为皇后时,由宫廷画家为她画的朝服像

永琮死于乾隆十二年腊月二十九,就在过年的前两天,富察氏的悲伤不难想象。而十三年春东巡祭孔之事早已确定,她还是坚持随同前往,一路勉力支撑,在济南游览时又染上风寒。弘历看她病势沉重,决定改由运河乘船返京,以减少途中颠簸,而刚在德州码头移至御舟青雀舫上,皇后即告不治,时在三月十一日午夜。

“爱博而心劳”,是鲁迅先生对贾宝玉的点评,移之于做过宝亲王的爱新觉罗·弘历,也觉贴切。弘历一生创造了多个历史之最:执政时间最久,享年最高,亲见七代,五世同堂,也包括他二十岁就给自己编文集,主持编纂了我国历史上最大部头的《四库全书》,撰作了四万多首诗词……可谓无帝可比。而由嫡子连丧、皇后猝亡,则知他在生命过程中,必也遭受过很多次的心灵重创。眼见皇后奄逝,弘历慌忙到母亲的御舟奏知,皇太后闻讯过来,“临视,悲恸良久”。乾隆命王大臣“恭奉皇太后御舟缓程回京”,自个留下来为皇后料理丧事。二人为结发夫妻,伉俪情深,本以为可白头偕老,岂知皇后竟尔撒手尘寰。弘历痛彻心扉,谕称:皇后“作配朕躬二十二年,正位中宫一十三载。逮事皇考,克尽孝忱;上奉圣母,深蒙慈爱”,“思惟‘孝贤’二字之嘉名,实该皇后一生之淑德,应谥为孝贤皇后”。富察氏的弟弟傅恒受命护送青雀舫回京,“一路昼夜勤劳,殚竭心力”,直隶总督那苏图沿途照料,“一切事务不辞劳瘁,经理有方”,均晋加太子太保衔。

弘历写下一些情真意切的悼亡诗文,如《述悲赋》,篇幅较长,兹节选数段:

嗟予命之不辰兮,痛元嫡之连弃。致黯然以内伤兮,遂邈尔以长逝。……切自尤兮不可追,论生平兮定于此。影与形兮难去一,居忽忽兮如有失。对嫔嫱兮想芳型,顾和敬兮怜弱质。……呜呼!悲莫悲兮生别离,失内位兮孰予随?入椒房兮阗寂,披凤幄兮空垂。春风秋月兮尽于此已,夏日冬夜兮知复何时?

皇帝有三宫六院,自难以专一、不专一来评说,却也会有持久深挚的爱情,一旦失去,或能形成巨大的政治冲击波。弘历先失嫡子,再失元配,心中之烦郁难以排遣,变得敏感易怒。他看到皇长子永璜、皇三子永璋迎丧时的表情不够悲伤,当众厉声痛责,连带他们的师傅谙达也跟着受罚;认为翰林院所拟谥文有满语误译,负责翻译的侍讲学士塞尔登、审稿的吏部侍郎德通立即被革职;接下来,光禄寺、工部、礼部皆因办事不到位被挑剔责骂,也是一处分一大串。

终风且暴,来自《诗经·邶风》,意谓一整天都在狂风暴雨中,用以形容此时的大清朝廷,堪称贴切。悲伤引燃了乾隆皇帝的怒火,一缕痴情演化为臣子的惶恐,朝中官员人人自危,怎知这只是个开始。

皇后去世,按清廷的常规,外地大员不至京吊唁,这次孝贤皇后的丧仪中也未作要求。但各省督抚将军及织造、盐政有不少人上疏请求赴京,其间有内务府老人的真切感情,亦不乏善于揣摩逢迎之辈。两江总督尹继善等老成持重者未表态,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档案中也未见到老尹致皇上的慰折,大约不是疏忽,而在于通例无须如此。岂知弘历痛令智昏,将臣下在皇后大丧中的表现视为忠诚与否之证,凡没有奏请赴京祭悼送葬的,皆予以降两级的处分。全国约有五十多名大员被降级。

人臣无将

无将,原指勿存叛逆簒弑之心,出自《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君亲无将,将而诛焉。”至司马迁作《史记》,始见以此二字与“人臣”组合,那是秦二世时陈胜起事,找博士儒生问策,对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意思是臣民不可犯叛逆罪,触犯了则杀无赦。未想近两千年之后,乾隆帝竟用在一些官员头上,指为叛贼。

翰林院呈上拟写的大行皇后哀册,弘历阅后认为清文(即满文)译本出了大错,急命传召请旨各臣,却被告知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的张廷玉、阿克敦已然出宫了。此日为四月二十,谕旨中用了“人臣无将”这样的重词:

今日翰林院奏大行皇后册文内,有“皇妣”字,清文翻为“先太后”,从来翻译有是理乎?此非无心之过、文意不通所可比。且此文留中,欲细览交出,及看出大不敬背谬之处,欲传旨询问,则阿克敦等皆已散去,此又从来所无者!岂有呈览之本留中,未降谕旨,而请旨之大臣弃而他往之理!大学士张廷玉年老尚可,阿克敦亦老迈乎?此皆阿克敦因前日解其协办大学士之故,心怀怨望,见于辞色耳。伊于皇考时获罪后复起用,朕用伊至尚书,数年来实无出众宣猷之处,而每以文学老成自命,不得升用,辄怀怏怏,人臣无将,此之谓也。阿克敦着革职,交刑部问罪。德通等着交部严察议奏。

弘历孝思绵长,生母崇庆皇太后尚健在,皇后之丧竟被译成“先太后”,自然会忌讳和生气;更让他恼火的是,翰林院掌院学士张廷玉和阿克敦呈上册文后,居然不等皇上批示就走了。此谕措辞峻厉,将办事不严谨,提升到心怀反叛的高度,隐隐已见杀机。

从办事流程上看,应是由翰林官先拟出汉文哀册,层层签报至皇上阅定,再翻译成满文。侍讲学士塞尔登担任译稿,吏部侍郎德通负责审定,二人皆精晓满文,属于主要责任者,吏部拟予革职,得旨“俱着革职,从宽留任”。对于三朝老臣、内阁大学士张廷玉,弘历也以年迈之由放过,单单对阿克敦愤怒异常,所为何故?阿克敦为满洲正蓝旗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历编修、侍讲学士、詹事、内阁学士,执掌翰林院;雍正朝任礼部侍郎、兵部侍郎、广东巡抚、广西巡抚,曾被心怀不满的属下告发,定为斩监候,而不久又任副都统,命在征讨准噶尔大营协办军务。乾隆即位后,欣赏其人品才学,擢为镶蓝旗满洲都统,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再升任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内阁协办大学士,并多次授命其主持会试和顺天府乡试,担任经筵讲官,颇为信任倚重。

为什么出现这么大的变化?

一是临事而激,弘历认为册文中出了大错,却已找不到呈奏者询问,怒火顿时被引燃,阿克敦等自是不够敬慎。二则与此前的人事调整相关,这才是弘历敏感火大的主要原因。那年正月二十日,乾隆帝命阿克敦任内阁协办大学士,仍兼刑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等;因孝贤皇后去世,悲痛中想要优待皇后家族之亲,遂将阿克敦的协揆解除,给了富察氏的弟弟傅恒。予与予取,在皇帝自然只消一句话,可弘历心细如发,或觉得对阿克敦有点儿不够意思——毕竟人家勤恳谨慎,并没有什么错失。正因为先有了心结,弘历一听阿克敦在值班时早退,立刻定性为心怀怨恨。

三天后,刑部提出对阿克敦的处理意见,拟比照“增减制书未施行者律”,处以绞监候。也真是太难为这帮子刑部官员了,奉旨为本部的一把手定罪,又明知他实在没啥罪过,只好找了个撰写重要文件不慎重的名堂。弘历读后更怒,再发严谕,指出“阿克敦之罪,曰大不敬,曰怨望,曰人臣无将”,朕已讲得如此明白,刑部堂官为了照顾同寅之谊,党同徇庇,仍以翻译错误定罪;而若以翻译失察而论,主稿的为塞尔登,失于审校的是德通,其罪要更重,同为掌院的大学士张廷玉也有责任,何以专治阿克敦之罪?他再次将阿克敦定性为“人臣无将”,并严词训斥刑部大员:

伊等身为大臣,岂不知大不敬、怨望及人臣无将,为臣子极大之罪,而有意援引轻比,冀薄其罚,不知适以重阿克敦之罪,欲爱之而反以害之也。……今观该部如此定议,则阿克敦必不可宥。是阿克敦之罪,成于该堂官之手。该堂官欲倾身以救阿克敦,微特阿克敦不可救,而身蹈罪戾,且不能自救矣!

看似理直气壮,实则是以势压人,可谁敢辩驳呢?见皇上动怒,刑部大员极为惊惶,十余日后再上奏议:“阿克敦以解退协办大学士,心怀怨望,于册文大典既不敬谨办理,又于进呈御览时不候谕旨,遽自他往……应照大不敬斩决律末减,拟斩监候。”朱批:“秋后处决。”

第二天,轮到吏部对“故为宽纵”的刑部堂官拟定处分了,提出拟将署尚书盛安、尚书汪由敦,侍郎勒尔森、钱陈群、兆惠、魏定国均予以革职。皇上批了个“革职留任”,以示宽仁。

两个小官剃了头

礼部为孝贤皇后所拟的大丧仪,今天能见到《清会典事例·丧仪·孝贤纯皇后大丧仪》,以及《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所载两种版本,应以后者为原版,有“在京王公百官咸缟素二十七日,百日剃头”一款,得到御批认可。

六月十三日,山东沂州营都司姜兴汉、奉天锦州知州金文淳违制在皇后大丧百日内剃头,被人举报,命拿交刑部问罪。就两起违制剃头案,乾隆发布了措辞严厉的谕旨:

本朝定制:遇有国恤,百日以内皆不剃头,倘违例私犯祖制,立即处斩。亦如进关时令汉人薙发,彼不薙发者无不处斩之理。此百余年人所共遵,不待传谕而后晓,是以会典律例皆无明文,盖以修《会典》时不过增损明季之旧章,明朝原无此制也。又以其事本理法所必当然,不必载之简册。……至谓汉人遂可不遵百日之制,苟有此心,即与不肯薙发者同,尤不容诛也!

清廷入关后所颁布的薙发令,逼迫汉人悉遵新朝服制,杀戮惨重,实乃一桩血淋淋的历史罪案。在弘历的立场上,则可拿来作为堂皇正大的依据,不仅毫无忏悔之意,语气亦极为凶横。所谓“国丧百日内不剃头”为本朝的制度,其实是乾隆的个人说法。查《清会典事例·丧礼》,所记清太祖、太宗、世祖、圣祖崩逝,只是王公大臣“截发辫”,福晋与命妇“剪发”“摘耳环”。雍正帝驾崩后,丧仪的规定细密了许多,如王公大臣斋戒二十七日,一年不作乐、百日不嫁娶等,对头发仍是男子截辫、女子剪发。新登基的弘历为表达孝思,谕令再议,又增加了一些,如“百日内皇帝服缟素,百日外请发易素服”,斟酌文义,似乎是专为皇上一人量身定制的。请发,即剃发,全句的意思是:大丧满百日后再剃头,更换为素色衣服。

到了礼部拟定孝贤皇后丧仪,开列有“百日剃头”条款,但语义不甚明晰,也可以理解为在京官员须此,外地不一定;且丧仪颁发范围不广,知道与重视的人也不够多。应是考虑到这些因素,弘历虽加痛斥,还是决定格外施恩,传谕除已经查出的,各省督抚接旨后不必过分追究。但又补充说:旗人本来就应当知道这一祖制,如果有人剃头,不在宽大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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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

对姜、金二人的审讯拟罪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办理,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见迟迟未提交处分意见,乾隆帝将刑部尚书盛安召来询问。这位老臣刚接替阿克敦的位子,虽不免仰承圣意,仍有尊重法律的职责底线,当面对皇上表示量刑过重。弘历叫他按照律例定罪,自己会加恩,可盛安无律例可据,感到很为难,拖延不奏,并在皇上再次诘问时举康熙朝李斯琦的例子,表示重判会损害朝廷声誉。弘历勃然大怒,说李斯琦只是一个私自剃头的免职官员,而金文淳乃翰林出身,官至知府,属下曾以“满官皆未剃头”规劝,仍不管不顾,即斩决亦罪有应得,何况已有从宽之旨。他声称此举意在维护祖制和明正国法,令将盛安革职治罪,并警告汉尚书汪由敦不得予以庇护。天子之怒,再次令一干司法大员魂飞魄散,很快将盛安从重拟为斩决;吏部也奉旨拟议,除本来持不同意见的侍郎兆惠外,所有刑部堂官均革职。得旨:盛安从宽改为斩监候,汪由敦等从宽免其革任。

撞到枪口上的河督

到了闰七月,孝贤皇后逝世已过百日,一连串的官员剃发案件被揭出,从官员到普通兵丁都有,几乎遍及全国。弘历自知法不责众,但骑虎难下,只能拿在任高官立威。首先撞到枪口上的,是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

周学健是一个书生,雍正二年高中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留翰林,而因精明强干,由卿贰升任方面大员,历任福建巡抚、闽浙总督。南河频发水患,乾隆又将他调任河务总督兼漕运总督,一直很器重。大概率是没太留心皇后丧仪的规定,周学健在过了二十七日的丧期后就剃了头,属下也纷纷跟着剪发。后来得知有百日之禁,剪掉的头发却是接不上了,只得躲着不见外人。福州将军新柱进京,对皇上报告路过淮安时,周学健以查河为由避开,听说是剃头了。后来又有几个人说起,弘历未作追究,岂知署江苏巡抚安宁专折密奏,不便再佯装不知,命在那里督办河工的内阁大学士高斌将之拿解来京,交刑部审讯。乾隆发布谕旨,谴责周学健“丧心悖逆”“目无上下之分”,说他本应自首,竟然设法蒙混掩饰,进而批评内阁、军机处等重臣为之遮掩,谕曰:

此事传闻已久,举朝大臣官员岂概无闻见?乃无一人举发。外廷九卿召对尚稀,至军机大臣等时常召见,亦未经奏闻,其意不过欲为之蒙蔽,以救伊重谴,试思朕果可蒙蔽之主乎!今朕降此旨,伊等能封驳执奏乎?现在交部治罪,部臣即汉人同年相好,尚敢以己之身家首领为伊保全乎?又都察院御史、给事中等平时采听风闻,即细微未甚确实之事,动辄陈奏,今以周学健之悖谬,朕已屡有所闻,乃未见伊等片牍入告,明系伊等师生朋党之谊,固结弥缝,牢不可破,是以代为容隐,缄默不言。朝廷设耳目之官以司纠劾,可如是之徇隐袒庇乎?即非尽出于党护周学健,亦必以为举发此事,将恐招致物议,人心至此,尚可问乎!

一连串的问号,一连串的训诫和警告,早忘记自己起先曾表示不愿追究。该谕由剃头一事升格为辜负圣恩、故意蒙骗,再扩大至朝中大臣与科道官结成朋党,帮着遮掩,或遇事只知顾惜自个名声。最后一点的确存在,似也不宜全说成是私心。

周学健人缘甚好,在朝中的根基也深厚,大学士高斌奉旨拿解,江西巡抚开泰奉旨抄家,刑部尚书钱陈群奉旨审办,都预先受到皇上的警告,要他们不得庇护,并将最严厉的话甩向两江总督尹继善。此事按说与老尹并无瓜葛,周学健的衙门远在淮安,尹继善在南京,各有一大摊子公务,不可能经常见面。只因二人为同年进士,便被指责“明知不奏”“有心欺隐”,斥之为“满洲之托名科目、好名无耻之徒”,直接给他一个革职留任。

今天的流行语“躺枪”,对尹继善来说真是太贴切了。当年六月间从苏州办案返回途中,尹继善由中暑发展成疟疾,病势凶猛,一直以躺卧为主。这在当日可是要命的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是染上疟疾,向康熙帝求赐金鸡纳霜(为传教士带入中国,曾治好玄烨的病,皇宫中常年保存,颇为珍贵),玄烨派飞骑驰送,虽未能挽回曹寅的性命,却留下一段佳话。尹继善岂有不知,赶紧派员持密折进京,请求乾隆帝赐药,待闻知皇上对自己严重不满,又让人急速追回。此事也传到无所不知的弘历那里,再次降谕斥责,说他行为诡秘,不够光明磊落。尹继善不敢求药,更不敢请假,卧病处置军政事项,也是福大命大,没多久居然痊愈了。

举报周学健剃发的署江苏巡抚安宁,乃弘历做皇子时的旧仆,由布政使升署巡抚,年轻躁进,热衷于搞事和整人,不管是下属、上司,还是同僚,逮着谁都下手,也说了尹继善不少坏话。安宁上位即推行苛政,引发米价飞涨,市民到府衙请愿,下令抓捕和拷打,竟然当堂杖毙三人,舆论汹汹。尹继善去苏州就是为办理这个案子,如实向皇上奏报,致使安宁被解职。弘历得知安宁行事贪酷,有些意外,也斥责他作为潜邸幼仆,对孝贤皇后大丧“仅饰浮文,全无哀敬实意”,不久传旨抄了他的家。这就是弘历,若犯了贪赃之条,再亲近的人也不会饶恕。

赐死塞楞额

弘历并非一意孤行之人,也善于及时修正偏差。四月末的大发作、大惩罚过去未久,不知是某人报告还是他个人发现,总之是了解到哀册的翻译实未出错,是自己看错了。道歉是不可能的,但开始陆续让涉事人等复职。闰七月初一日,谕令对阿克敦“弃瑕录用”,署理刑部尚书,充经筵讲官;十月,再升为镶白旗汉军都统,管理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二月,又恢复了他的内阁协办大学士。还有那位承担审核之责的吏部右侍郎德通,被斥责时不敢辩,此时则被称赞“勤慎小心”,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应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弘历的悲痛渐渐降解,也希望快速走出孝贤皇后大丧的阴影。

树欲静而风不止。天下从来不缺希旨幸进的人,不缺乏爱告密的人,南河总督周学健之后,又扯出湖广总督塞楞额。与学健不同,老塞勉强算个自首。他与湖北巡抚杨锡绂、湖南巡抚彭树葵也在二十七天后剃了头,因周学健事发,锡绂恐慌,再三建议一起向皇上坦白,老塞犹豫了几天,终于被迫交代。闰七月二十一日,乾隆为此发布长谕,说对各省官员私自剃头的,不能不治罪,又担心无知犯法者多,曾谕各省督抚不必查参,仅要满洲督抚将已查办者具名上报,但想不到督抚大员中,竟有周学健之流,而今塞楞额又奏称与彭树葵、杨锡绂以及两省文武官员也剃了头,谕曰:

塞楞额满洲大臣,历任督抚有年,乃如此丧心病狂,实非意想所及。近因周学健以督抚大臣不遵国制,已降旨拿解来京,重治其罪。今观塞楞额亦复如此,实乃全不知君臣大义,试问伊于父母大事、服制之礼若何?若以塞楞额所为为是,则各省督抚令属员皆俟百日者反非乎?汉人犹尚诿曰不知,满洲世臣而亦不知此乎?

塞楞额出身满洲正白旗,康熙四十八年中进士,历仕三朝,由卿贰出任封疆大吏,是满洲世仆中少有的书生,却被抓了个反面典型。

至于惩处,弘历堪称出奇料理,那就是抓大放小,重处满员宽处汉员。他说:文淳“巳问斩决……岂知督抚大员中又有周学健,则更无怪乎金文淳;岂知满洲大臣中乃有塞楞额,则又无怪乎周学健矣。”命将塞楞额革职抄家,拿交刑部治罪;对彭树葵、杨锡绂予以革职留任,罚出资修理直隶城工各一处;至于两湖的文武官员,因为是跟着督抚剃发,皆不加问罪。由此联想到此前之案,锦州知府金文淳本已定为斩监候,加恩予以释放;南河总督周学健改为从宽革职,免交刑部治罪。后弘历得知杨锡绂曾反复规劝塞楞额自首,认为他尚知大义,“原派直隶城工,免其承修”,顺便又把彭树葵训了一顿。

九月初七日,乾隆帝命御前侍卫五十七会同刑部尚书阿克敦等,前往刑部大牢宣谕,赐塞楞额自尽。此时已查出周学健在河督任上有贪赃不法之事,两个月后,又是阿克敦带人前往刑部狱,宣谕赐周学健自尽。可怜的阿克敦,不久前还在狱中等待秋决,甫得逃出生天,又要他至此狱宣读赐死他人的谕旨,真不知是何感想?

至此,剃发案引发的政坛大风暴,才算最终停息。

满洲旧规与君臣大义

对于皇后大丧的“百日剃发”,乾隆一直强调为满洲旧规和祖宗定制。当他听说盛京、杭州、宁夏、京口、凉州、四川等处将军只令官员过百日剃头,不去约束标下兵丁,即行训谕:“伊等忘满洲旧规,可谓不知轻重矣。其未经办理之处,甚属糊涂!”下旨全都交部察议。

在处死老臣塞楞额之前,乾隆也曾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痛下决心,谕曰:

朕思伊以满洲世臣,扬历中外,任至督抚之重,诸事何所不经。岂有祖宗定制所在,君臣大义所关,而违制蔑礼,甘心犯法,一至于此。朕再四踌躇,在他人所犯尚有可恕,而塞楞额之罪,万无可恕。

内心之不忍,显而易见。结合前面的大行赦免,可证明弘历并不想对剃发者大肆诛戮,还是尽量减小惩治范围。塞楞额作为出身满洲的封疆大吏、从一品高官,不幸成为维护朝廷尊威的牺牲品。谕旨中所说的“满洲旧规”“祖宗定制”,乃指女真人特有的丧葬制度,是以弘历认为必须赐死一个满族高官,才能够起到警示的作用。

儒家提倡“以孝治国”,对国丧极尽郑重,制定了一整套的丧仪规则,并无不许剃发一条。查《周礼》《礼记》等书,只见到以麻束发的记载。明朝遇有帝后之丧,也只是偶尔要求命妇“披发哭临”。而《清会典事例》涉及国丧的满洲旧规,前四朝仅令男子截发辫,女性剪发,所谓一百日内不剃发,未见于祀典。弘历宣称“遇有国恤,百日以内皆不剃头,倘违例私犯祖制,立即处斩”,大约因在典章制度中找不到依据,又解释道:“此百余年来人所共遵,不待传谕而后晓,是以会典、律例皆无明文,盖以修会典时不过增损明季之旧章,明朝原无此制也。又以其事本理法所必当然,不必载之简册。”此说显得很缺乏说服力。

至于说“百日剃发”是满人的一种丧俗,则未必是虚。犹如汉人的“庐墓三年”,父母逝后于墓旁搭一小房子守丧,每天绕着坟头号哭,是有的,就连“庐墓六年”的也有,却也不会多。同理,满人的百日内不剃头,极端者三年不剃头,历史上和生活中都可能发生,也不会多。试想:以满人发式的金钱鼠尾,如果任其疯长三个多月,会成个什么样子?而弘历恰恰认为:只有这样的一蓬乱发,才更能表露悲摧缅怀之情,宜于臣子的表忠抒诚。

有人说孝贤皇后的遽尔辞世,使弘历性情大变,一改早期对大臣的温煦礼敬,变得刻薄和残忍,倒也不全是。其实终其一生,弘历都算是爱才惜才,重视选拔文武人才,重视与大臣的个人交谊,甚至推恩及其父母子女。正因为如此,六十余年间出现了不少“特达之交”,以及一些著名的官二代:如阿克敦之子阿桂、刘统勋之子刘墉、尹继善之子庆桂,皆清正有为,后来位至内阁大学士。对于塞楞额的违制剃发,弘历在谕旨中两次说他不知君臣大义,近似的表述在前面也有过,应予关注。如四月在静安庄临奠时有一半官员不到,弘历谕曰:

夫夙夜匪懈者,人臣之大义。齐集乃礼制攸关,既经通传,自应恪恭将事。乃大行皇后之事,诸臣甫以齐集不到被劾,而此番齐集不到者,又过其半。此实向来积习成风,总由懈怠公事,以安逸为当然,以幸免为得计。……则君臣一体,休戚相关之谊安在?试思朕车驾亲临,而诸臣若罔闻知,偃息在床,有是理乎?抚心自问,于汝安乎?

所谓“人臣之大义”,也就是君臣大义,是“朕御众以宽,而诸臣事君尽礼”,是“君臣一体,休戚相关”,也是“夙兴夜寐”“鞠躬尽瘁,临难致身”。儒家的治国理念,弘历的政治目标,均在其中。

六月,因不断接到举报旗人的违制剃发,乾隆专发谕旨,慨叹满洲风俗本来醇厚,敬君亲上,近年来流于浮靡,也举了一个因主子战死三年不剃发的义仆之例,“朕曾记从前戴鹤军前阵亡,伊跟役人等至来京时,已过三年,回家见其主母,始行薙发。伊等一服役人耳,犹能知主仆之分,实意奉行”,接下来就告诫八旗之掌旗都统:

朕临御以来,以满洲旧习为重,恐致流失,叠经训导。即于伊等生计亦必悉心筹画,伊等亦当知感,各敦满洲风气,以尽区区之诚。乃于此等大事,反出此干犯之人,朕心实为叹息。八旗都统俱有教养旗人之责,平时应教之以礼,使之尊君亲上。皇后大事,伊等果诚心开导,不时稽察,即有不肖之徒,亦不出此……嗣后八旗都统等务令旗人,勿失旧规,使各明白大义。

这里所说的大义,包括醇正、质朴、果敢、敬君亲上等,而核心仍是一个“诚”字。

当年十一月,朝廷向金川前线增派满兵五千名,经过西安等地时出现了接待和供应的不足。而因陕西巡抚陈宏谋出身翰林,弘历认为张廷玉等有意偏袒,当即指出:“以理论之,陈宏谋之不能急公,朕虽免其置议,而在张廷玉、陈大受、汪由敦等尚应以此自惭,请将陈宏谋议处,方见不分满汉,能知君臣大义。……况君臣之间,相接以诚,大臣中或不无满汉之见,而朕心则廓然大公,视同一体。如张廷玉、陈大受、汪由敦等晨夕内直,岂尚不知朕心。倘朕稍有此见,是为薄视伊等,面是心违,在朋友尚不肯出此,况朕为天下主耶!”是指责,也要剖白。此时,剃发案的政治风暴已然过去,而谕旨仍不离君臣大义,反复申说。他所指斥的偏袒不一定准确,而所提倡的君臣以诚相接、满汉一体,无疑是正确的。

既然重处了塞楞额、周学健等满汉大员,既然丧仪中有专为皇帝制定的不剃发条款,为孝贤皇后持丧期间,弘历应可肯定是不会剃发的。那年的他三十七八岁,正值须发繁茂的年龄,怎么处理?而经皇上这一番折腾,满汉大臣必也不敢再剃头,不久便是盛夏,大清朝堂一堆毛茸茸脑袋晃来晃去,也觉滑稽。果真如此,弘历应会有些后悔,宫中内侍也会想方设法,可毕竟不能剪掉,不是吗?

四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乾隆的生母崇庆皇太后寿终正寝,生前留下遗嘱,要他及王公大臣服丧二十七天。弘历表示自己将穿孝一百天,所有臣等照例二十七日除服,至于剃发一项压根未提,鉴于此前的教训,估计大家都会坚持一百天,不敢造次。此一节未见记载,推测而已。有意思的是在二十七个月后,弘历往泰东陵谒祭,尔后专发一道谕旨:

国俗于亲丧,服缟素,百日而除。朕昔遭皇考大故,欲持服三年,圣母谕云:“满洲旧俗,服缟素即不薙发,故止能以百日为断。若百日外仍服缟素,亦不当薙发。经二十七月之久,蓄发甚长,不几如汉人之蓄发乎?此必不可行之事。且国俗不薙发即不祭神,而旧制从无三年不祭神之事。缟素百日,已为得中,不宜太过。钦此。”朕因敬遵慈训而行。

可知,若非皇妣留有遗嘱,弘历曾想缟素三年、不剃发三年。此时才觉得遵行礼法之类,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乾隆对儒家学说堪称熟精,又像绝多帝王一样奴视臣下,颐指气使,发怒时更是苛刻偏执,举措很极端。儒家所说的君臣之义,也就是君臣之礼,应该是双向的,以故孟子对齐宣王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乾隆不会没看过这番话,包括后面的“三有礼”才会为君主服丧,但显然不以为然。“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那时还处于乾隆早期,朝中讲求原则和操守的大臣还蛮多,但在皇权面前,在狂风暴雨之下,早被刮得东倒西歪,低眉顺眼,哪里顾得上什么“罪大”“罪小”!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历来的解释甚多,我倒觉得其染写的狂风骤雨之暴虐,再大再久也终将过去。而其所描绘的居高临下和任性,怒火喷发和强词夺理,与此时的弘历颇有些相合。再回到这场剃发风暴的兴起,从表面上看,由于弘历对皇后富察氏之死的悲伤,痛极而迁怒,认为包括两个皇子在内的一些人假惺惺,虚应故事;深层原因,则与他的天生敏锐、敏感相关联,将臣子未能凛遵丧仪,升级为大不敬、冒犯朝廷的尊威;而缘此折射出的儒家思想之潜移默化、中土礼制与满洲旧规的融合,尤其是乾隆操“大义”之棒以箝制臣下,更应引起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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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卜键著《朕亦一书生:乾隆时代的君臣父子》,北京大学出版社,2026年3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来源:卜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