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八点多,逢甲夜市人挤人,柯文哲跟刘芩妤在那边发传单,突然两台机车冲过来,停都没停就朝人脸上喷东西,大家一开始还以为是恶作剧,结果柯文哲呛得直咳,刘芩妤眼睛睁不开,旁边扫地的大叔、买珍珠奶茶的女生也被喷到,现场乱了一阵。
警察后来调监控,说是两个人戴口罩、穿黑衣,喷完掉头就走,动作很熟,应该不是第一次干,没伤骨头,但眼睛辣、喉咙烧,清水冲了十分钟才缓过来。医生说辣椒水不算致命,但就是让人没法说话、没法睁眼——偏偏挑在最吵最乱的夜市下手。
刘芩妤今天上午九点带志工去台中第六分局报案,名字、时间、地点全写清楚,不喊口号,只说“要按法律办”,黄国昌隔天一早发声明,没骂人,也没点名,只讲三句:这是违法,该查清楚,别再把吵架变成动手。
这事儿不是第一次。去年十月“馆长说要斩首”那段话,一堆人上法院告,最后不了了之;年底“大罢免”到处贴海报,也有人砸竞选看板,这次离地方选举只剩不到两个月,柯文哲连着两天跑彰化、台中,安保没升级,夜市也没设阻隔带,喷完人就混进人群,根本追不到。
问题是,夜市不是游行现场,没有申请许可,也没人拿扩音器喊话,就只是普通人吃饭逛街的地方,可现在连这儿都成“可能被喷”的地方,那警力怎么布?怎么预判?现行法规里,喷辣椒水算“妨害秩序”,最多罚三千块,连拘留都不一定有,有人问是不是政见不同惹的祸,但当天现场还有穿蓝的、穿绿的、穿灰的市民,都被波及,辣椒水不挑颜色,只挑人多的地方喷。
今天下午我去逢甲买鸡排,摊主说:“以后晚上不敢来摆了,谁知道下回喷的是水还是别的,隔壁卖袜子的阿伯拿抹布擦柜台,头也不抬:“喷一次没事,喷十次,人人怕出门,清水能洗掉辣椒素,但洗不掉监控死角,洗不掉报案后没下文的案子,也洗不掉夜里不敢多站两分钟的市民,黄国昌说“让冲突不再成为日常”,这话我没记全,只记得他讲完就关麦走了,没等记者问第二句。
晚上九点,夜市灯光又亮起来,人还是很多,我看了眼自己手机里刚拍的视频——镜头晃得厉害,只能听见咳嗽声和小孩喊妈妈,没拍到脸,也没拍到机车车牌,就一段模糊的、吵闹的、真实的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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