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好房子”,不仅是行业转型的方向,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石。近日,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项目评价申报指南(试行)》,想参评的项目可以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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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依据《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建设指引(试行)》开展,围绕“环境宜居、健康舒适、安全优质、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六大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评价分为“预评价”(针对设计阶段,审核图纸和方案)和“终评价”(针对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即申报的建筑单栋或建筑群已交付使用满一年),确保图纸上的“好”能真正兑现为居住中的“好”。
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含保障性住房),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报: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程序;“预评价”需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终评价”需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以建设单位(开发商)为主,鼓励设计、施工、物业单位一起参与。流程为提交申请→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出具评价书。评价结果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常见问题
Q1:拿到“预评价”,是不是就是好房子了?
不是。“预评价”是对设计的认可,项目竣工后还需申请“终评价”,只有通过“终评价”才是真正的“好房子”。
Q2:评价是强制性的吗?
不是。鼓励有品质追求的项目积极参与,树立行业标杆。
Q3:在哪里提交资料?有咨询电话吗?
地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3室(中山四路1号)
电话:0760-8833774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办公室)
0760-88309968(市土木建筑学会,技术咨询)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刘贤沛 通讯员吕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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