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涟源市纪委监委应当对涟源市全域校车两次招投标活动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企业围标串标,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要立案审查,严肃追责。

近日,湖南省娄底涟源市一起涉及约每年2500万元的全域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接连被实名举报存在违法违规操作。举报人、长沙市涟源商会成员刘灿向《陈勇评论》反映,该项目在第一次被查出违规并废标后,第二次招标依然故技重施,且有关方面对依法抽取异地评委等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2025年6月30日,受涟源市招商引资政策感召,刘灿应邀回乡洽谈全域校车项目投资事宜。2025年7月25日,涟源市教育局以公开招标方式启动涟源市全域校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第一年2525.56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第一次招标于2025年8月21日开标。举报人刘灿认为该项目存在围标串标、约定中标人等违法行为,随后向当地纪委实名举报。

经涟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及涟源市政府采购办调查认定,该项目第一次招标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涟源市财政局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终止公告,确认项目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废标

2025年10月3日,涟源市财政局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涟财行理〔2025〕29号),经调查认定第一次招标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六家中标公司的投标文件封面及标书中均未按规定写明所投包号;涟源市星程、智捷、腾航三家公司系在同一人授意下成立并完成投标,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情形;另有五家公司或存在类似情形,或无实际履约能力。

2025年12月12日,业主方涟源市教育局重启第二次招标(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25〕0148)。2026年1月6日开标,1月7日中标结果公布:中标方为护航、腾宇、湘逸、恒誉、智博、旺通六家公司,刘灿指出,该中标过程仍然存在着诸多违规违法行为。

刘灿所具举报信中详细列举了第二次招标中多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其中护航校车公司和智博校车公司系第一次招标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操作公司原班人马新设的公司,且多家公司共用刚成立的涟源市鑫鹏劳务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之嫌。

此外,举报人发现:衡阳市珠晖区朝晖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郴州蓝博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包4的投标报价完全一致,均为3959010.00元;郴州蓝博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沅陵县创佳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包5的投标报价也完全一致,均为4195197.00元。(见下图开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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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应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但2026年2月13日,涟源市财政局在《投诉处理决定书》中以“投诉人未提供确凿证据线索”为由驳回举报。

举报人同时反映,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13号)第四条规定,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而涟源市全域校车项目预算远超1000万元,依法应抽取异地评委。

然而,在第二次招标前,举报人多次向教育局和政府采购办提出抽取异地评委的要求,均未获正面回应:

2025年12月24日,刘灿与涟源市政府采购办主任彭娟的聊天记录显示,彭娟在收到对评委选取方式的质疑时回应称:“已向业主反馈。”

2026年1月5日,刘灿再次向涟源市教育局局长阳克之发短信对评委选取方式表达质疑,阳克之却回复称:“评委的选取跟业主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由交易中心依法依程序确定,交易中心选什么地方的评委,我局不干预不参加,我局不委派评委,不参与评委的选取。”

政府采购办称将向业主反馈,业主则称不参与评委的选取,双方说法不一。而涟源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中则答复称“娄底市暂未建立远程异地评审系统”,因此无法执行。

刘灿对此强烈质疑:为何不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其认为这是故意规避《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13号)第四条规定的借口。

刘灿还指出,涟源市腾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第一次投标中已因“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而导致废标。第二次招标时应不具备中标资格,然而该公司仍顺利中标。刘灿质疑:该违规参与投标的公司为何还能继续在第二次招标中顺利中标?

举报人反映,涟源市腾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第一次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427.8万元、资产总额498.67万元;在第二次投标文件中,填报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427.8万元、资产总额498.67万元。从业人员减少14人,但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数据却完全相同,举报人认为这不符合常理,存在投标文件造假嫌疑。(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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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说,2025年7月受政府招商引资感召回到涟源后,他按照领导的指示购买了部分新车,并交付了20万元定金。然而在招标中,业主方却设置了“需要车辆行驶证”等门槛,导致自己新购的车辆因来不及办理行驶证而无法参与评标。

刘灿称,目前共有68辆新旧校车闲置在涟源,已购车辆折旧损失巨大,20万元新车定金因未提车被厂家没收,厂家已准备起诉。刘灿认为,按正常程序应当是“先中标、再买车”,教育局和校车办明知订车需要45天、还需7天调试运营,却不提前安排招标,属工作失职,致使举报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多辆全新校车搁置停摆。(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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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称自2025年8月首次举报以来,先后向涟源市教育局、政府采购办、校车办、涟源市纪委、娄底市纪委、娄底市营商环境办等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无实质进展。

2026年2月,涟源市财政局针对刘灿的举报作出处理决定。投诉处理决定书(涟财购处〔2026〕1号)认定:关于腾宇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投诉不成立;关于腾宇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投诉不成立;关于朝晖、蓝博旺、创佳三家公司串通投标的投诉不成立;关于评委抽取违规的投诉不成立,全部予以驳回。

《陈勇评论》认为,涟源市教育局全域校车的招投标活动存在着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典型特征。其中第一次已经被涟源市财政局予以了认定,采取了废标处理。但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围标串标的违法企业竟然没有一家受到行政处罚,这实际上就是纵容了企业继续进行第二次违法操作。

第二次招投标,依然是出现六家公司各投一包、各中一包的局面,中标的还是第一次投标后,重新改头换面的那几家公司。而被认定在第一次投标中违规操作的涟源市腾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仍然以原公司再次“奇迹”中标。难以排除人为操作结果的嫌疑。

第二次招投标开标时,衡阳市珠晖区朝晖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郴州蓝博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包4的投标报价完全一致,郴州蓝博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沅陵县创佳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包5的投标报价也完全一致。

这已经明确指向了投标人涉嫌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但被中标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回复为举报人未参与包4、包5的投标,所以没有投诉质疑的资格;而涟源市财政局亦以“投诉人未提供确凿证据线索”为由驳回举报,这是赤裸裸地无视问题。

更为严重的是,举报人多次要求涟源市政府采购办、涟源市教育局依法依规使用异地评委参与招标,但被涟源市财政局答复称“娄底市暂未建立远程异地评审系统”为由而无法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13号)已经在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娄底市近一年时间内没有建立远程异地评审系统,本身就已经构成了违规操作,充当了招投标领域腐败利益的保护伞。

《陈勇评论》认为,娄底市、涟源市纪委监委应当对涟源市全域校车两次招投标活动进行全面调查,对在第一次投标中已经确认围标串标的违法企业要严肃惩戒,对第二次涉嫌围标串标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确认违法的要依法废除其中标资格,其中发现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要立案审查,严肃追责。

涟源市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对全域内二百多辆校车的车况、运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一律要进行整改,对于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要一律责令退出市场,确保涟源市8624名使用校车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