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彭水萍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简称《创业板意见》)。同日,深交所就4项配套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创业板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全过程监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围绕企业准入、持续监管、市场退出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

在发行上市准入环节,创业板将坚守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定位,严格执行相关评价标准与上市推荐负面清单制度,同时用好行业咨询专家库为定位把关提供专业支撑。在此基础上,监管层还会加强申报企业受理审核全流程把关,强化公权力制衡监督,压实交易所审核、上市委审议、证监会注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从源头上严防企业“带病闯关”。

在违法违规查处环节,监管层将持续提升科技赋能监管质效,充分发挥交易所非现场监管功能,加强财务舞弊行为的监测与提前发现。与此同时,深交所还会健全与证监会系统内其他单位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并推动司法机关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体系,加大代表人诉讼机制的适用力度。

在日常监管实施环节,监管部门将结合企业信息披露、日常运作等情况,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债融资等方面实施差异化安排。具体来看,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可申请适用预先审阅机制,规范运作的优质公司可适用并购重组简易程序,最近两年信息披露质量评级为A的主体可适用公司债券简明信息披露;而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的公司,则会在资本运作、股东减持等方面从严监管,引导市场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

在市场出清环节,监管层将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坚决杜绝“一退了之”。同时,会加大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力度,重点保障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的赔偿救济,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损失,畅通多元化出口渠道,加快形成 “有进有出” 的市场化出清机制。

在中介责任压实环节,监管部门将完善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监管制度,严格保荐代表人准入管理,加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针对保荐质量不高的机构与个人,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与频次,严厉打击只保荐不核查、配合造假、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 职责,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开源证券副总裁、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认为,本次创业板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在提升制度包容性的同时,形成入口严格、持续监管、出口畅通的良性循环。一是严把上市准入关,依托标准清单、廉政防控与中介责任,从源头保障公司质量;二是强化持续监管,严打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生态;三是畅通退市出口,以优胜劣汰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改革拧紧全过程监管“安全阀”,鲜明体现“扶优限劣”导向。入口端严把遴选关,压紧审核注册责任;过程端强化科技穿透监管,遏制财务造假;出口端严格退市,保障投资者赔偿。分类监管给予优质公司差异化安排,严惩违规主体,以制度约束倒逼公司治理升级,形成“监管-规范-发展”良性循环。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博雅特聘教授田轩认为,改革将全过程监管贯穿始终,打造准入、监管、退出完整闭环,核心是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一方面压实全链条责任,严把入口筛选优质创新主体;另一方面落实分类监管与退市制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生态,推动上市公司实现质量与效益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