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遇民警检查弃车逃跑
被带回后试图行贿两万元“求放过”
民警“用当场严词拒绝”给出了答案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金钱买不来 “豁免权”
违法必严惩!
2月27日,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民生路二中路段,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身上散发浓烈的酒气,准备对其进一步检查时。该驾驶人竟趁民警不备弃车逃跑,最后被执勤民辅警控制,并带至安全区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按规定将驾驶人韦某送往医院抽取血样固定证据。途中,韦某突然与民警“套近乎”:哥,我拿一万块钱,大家一起分,你们工资也不高,大不了给两万,求放过,我会保密的.......韦某的“无理”要求被民警义正言辞拒绝了。
经司法鉴定,韦某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106.4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韦某称:当天20时许,在亲戚家吃饭,期间喝了啤酒,23时许结束,觉得还没喝够,觉得这个点应该没有民警查车,就骑上摩托车找朋友继续喝酒,没想到半路就被民警查了。开始以为弃车离开现场就没事了,不料还是被抓回,后来想通过贿赂的方式求“放过”,谁知民警不为所动。
民警对驾驶人韦某进行严厉批评,告知其法律面前没有侥幸,更没有 “通融” 可言。最终,公安机关对韦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并给予相应的罚款 处罚。
广西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车出行,安全为先,酒驾醉驾本身就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逃避检查、贿赂执法民警更是错上加错,只会加重处罚后果。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遇民警检查时,务必主动配合、依法依规接受检查,严格遵守安全停车、出示证件、如实说明等要求,坚决杜绝逃跑、冲卡、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敬畏法律、严守红线,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叶丛健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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