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苏州市姑苏区教体文旅委下属平江实验学校特邀校外法治辅导员林琳律师到校,为六年级同学送上青春期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平江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金一民为林律师授校外法治辅导员聘书。

从夏朝开始,法律便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学习法律能让我们知法、守法、维权,提升 “法商”,远离违法风险。林律师提醒同学们:要明确区分一般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拒绝陋习,从日常小事约束自己。
牢记三大责任:青少年需知的法律底线.
民事责任:损坏他人财物、校园伤害等,需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承担。
行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会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涂鸦文物、欺凌他人均属此类。
刑事责任:年满 12 周岁犯故意杀人等重罪,年满 14 周岁犯抢劫、贩毒等八种重罪,需依法担责,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林律师还向同学们介绍了2位历史上的苏州法治名人:况钟、倪征燠,以两位先贤秉公执法、维护正义的事迹激励同学们更敬畏法律、崇尚法治。

最后,六年级全体同学庄严宣誓:牢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争做法律的小卫士与宣传者。规矩是成长的底线,法律是安全的保障。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学法于心、守法于行、用法于身,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侥幸心理,从遵守校规校纪、交通规则做起,用法治守护青春期,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