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收藏这个圈子,历来都是“大鱼吃小鱼”,哪怕是拍卖会上,如果碰到了“不保真”的坑,也很难躲过去。
搁谁身上,几百万扔进去,要是换回来一件假货,那比吞了只苍蝇还难受。
曾经就发生过一件真实的往事,看看这个圈子的水有多深。
苏敏罗资料照片
2005年,上海一位叫苏敏罗的女子,偶然看到北京翰海拍卖公司要举办秋拍,重点推的一幅画是吴冠中的《池塘》。
那可是当代大师的作品,而且苏敏罗学习艺术多年,也是吴冠中的“粉丝”。
她马上奔赴北京,在拍卖场上志在必得,经过多轮举牌,最终以230万元拍下,加上佣金总计253万元。
这在当年无疑是一笔巨款,能买套不错的房子了,可见这位女士对艺术的热爱,同时当年这类画作很热门,也有“升值”的期盼。
《池塘》画作
仅仅半年后,就有另一家拍卖行主动找上门,认为画作已升值,建议她出手。
然而,当这幅《池塘》被送到另一家拍卖行准备上拍时,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却看出了端倪:笔触、神韵,似乎与吴冠中一贯的风格存在微妙差异。
赝品的疑云,第一次笼罩下来!苏敏罗的震惊可想而知,她从顶级拍卖行拍来的重点拍品,怎么可能是假的?
她四处求证,多位圈内行家的意见都倾向于“存疑”。
吴冠中本人鉴定
当她找到翰海交涉时,对方提供了一份“铁证”:一幅印有同样《池塘》画面的明信片,出版方显示为“安徽美术出版社1984年3月”。
在资料里,这幅画是吴冠中1972年下放在农村时,画的90x60cm作品,显然“证据充足”。
但苏敏罗还是未打消疑虑,2008年她历经周折,终于见到了吴冠中先生本人。
老先生仔细端详画作后,给出了斩钉截铁的结论:这不是我的作品。他甚至亲手在画框玻璃上,写下了“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的鉴定意见。
吴冠中字迹
更关键的是,苏敏罗后续调查发现,安徽美术出版社实际成立于1986年,一份在出版社成立前两年就出版的“证明”,其真实性可想而知。
人证(画家本人)、物证(出版社时间矛盾)俱全,苏敏罗满怀信心地将翰海拍卖公司告上法庭,指控其虚假宣传,要求赔偿损失。
但最后苏敏罗被判败诉,不光是看客们,连吴冠中老先生都觉得不理解。
面对质疑,法律专家强调:就算是画家本人的鉴定结果,依然不管用!这是什么原因?
庭审画面
专家解释,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利益冲突”,一旦作品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就直接和金钱相关。
理论上,创作者本人也可能出于各种复杂原因,比如“不想承认过去不成熟的作品”甚至“收钱了”,也会做出不符合事实的鉴定。
因此在法律程序中,不能允许创作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话虽然有道理,但其他证据不参考吗?拍卖公司的人甚至还在法庭上强调,公司每年拍品上万件,逐一做真伪鉴定根本不可能,这是很明显的推卸责任。
这就引出了国内拍卖行业有一条很奇葩的“行规”:拍卖方对拍品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简单说就是“你自己看真假,公司不保真”!他们收取了高额佣金,却在最关键的真伪问题上,早早地为自己铺好了退路。
苏敏罗最终以一场败诉,让人们重新认识了拍卖行的规则,而且直到今天依然还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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