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学兵从2023年开始执业,专注合同纠纷与保险理赔领域。在服务合同纠纷中,担任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成功让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并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里,作为被告XX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使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及评估费累计8万余元。

执业背景
马学兵执业至今约1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主要服务对象涉及有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法律需求的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均有涉足,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
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委托人张X与XX健身有限公司通过口头约定达成私教训练协议,支付费用2520元。后专属私教王X离职,委托人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拒。马学兵担任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因私教服务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避免了公司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代理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张X之子李X驾驶车辆搭载乘客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马学兵担任被告XX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行为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且事故当天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同时论证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为保险公司减少了不必要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