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党员干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立足本职、脚踏实地,自觉校准思想航向、提升治理效能,在新征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确政绩观是新发展理念在治理实践中的价值投射。正确政绩观是新发展理念在干部考核评价与履职实践中的价值投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求政绩创造必须摆脱路径依赖,以创新思维破解发展难题;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求政绩评价必须兼顾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等多重维度,避免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要求政绩考量必须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摒弃竭泽而渔、寅吃卯粮的短视行为;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求政绩视野必须跳出“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在更广阔的空间中配置资源、寻求机遇;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新发展理念的五个维度,共同规定了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边界与实践指向。

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时代融汇。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为正确政绩观奠定了哲学根基——政绩的本质不是物化的政绩工程,而是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客观呈现。同时,正确政绩观汲取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精华,传统民本思想构成了中国政治伦理的历史积淀。新时代正确政绩观将其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有机融合,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正确政绩观是“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的辩证统一。从价值论层面审视,正确政绩观深刻揭示了个体与集体、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境界,反映的是共产党人超越个体生命局限的宏大视野。这种境界要求党员干部具备历史耐心,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党和人民事业的永续发展之中。“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种担当,强调的是共产党人对历史负责的主体自觉。正确政绩观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在接续奋斗中实现事业发展的薪火相传。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教育的软约束,也要靠制度机制的硬约束,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化表述。一是构建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体系。针对不同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不同层级的职责特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设置考核指标,引导干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工作。二是完善综合绩效评估机制。改变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论英雄的倾向,构建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三是健全考核结果的运行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有机衔接起来,让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让政绩观扭曲的干部受警醒、受惩戒,形成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