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学生假期安排的相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通知》(辽教发〔2026〕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
(一)时间安排
春假、秋假分别安排在每年4月和11月,各3天。
1.春假:安排在4月份最后3个工作日,与“五一”假期连休,2026年春假时间为4月28日—30日。
2.秋假:安排在11月份第一周,与周六、周日连休,共5天假期。
春假和秋假具体时间以每年发布的校历为准。
(二)调整路径
春秋假时间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不减少教学总周数,不占用学校新授课时间和复习考试时间,不进行调休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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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工作安排
1.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春秋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培训,邀请讲师团、劳模等开展专题讲座。组织教师开展业务学习培训、集团化办学活动、集体备课、教学研讨、课题研究等,不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2.加强假期活动设计。遵循“学校建议、家庭主导、学生自愿”的原则,学校设计并提供丰富的《春秋假活动建议指南》。例如:“劳动美”实践体验系列,鼓励学生参与家庭清洁、社区志愿服务、田间农业体验(适用于农村学校)等;“阳光成长”文体素养系列,建议进行每日体育锻炼、参观科技馆博物馆、阅读经典书籍、发展一项艺术爱好等。
3.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省级46条研学精品路线(其中我市4条)、全省170个免费开放的研学场馆、省(市)劳动教育基地(场所),以及市奥体中心、市图书馆、市博物馆、鞍钢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科技馆等场所,在春秋假期间开展文体活动和实践活动,拓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倡导学生走进鞍山烈士纪念馆等“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实践体验,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4.深入开展读书活动。各地各校要继续加强假期阅读指导,鼓励学生走进市图书馆等公益场所,积极开展“乐读”活动,每天至少坚持阅读半小时,培养“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引导家长开展家庭共读活动,与孩子共同拟订读书计划,通过“家校共读”“亲子共读”等形式,营造良好家庭阅读氛围,创建书香家庭。
5.加强体育锻炼。各地各校要积极挖掘社会体育活动场所和资源,有计划地开放学校体育场馆。通过家长会、家长大讲堂等渠道,向家长宣传科学锻炼的意义和方法,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小区、公园等周边体育设施,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6.注重家校共育。各地各校要按照《鞍山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发挥“教联体”作用,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强化家校沟通,指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落实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引导家长收听收看“空中家长课堂”、社区公益教育,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指导家长改善亲子关系,提高预防和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畅通联系渠道,及时掌握学生情况,了解学习、心理、安全状况,加强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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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01
丰富各类资源供给
1.整合推广文旅资源。各级文化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充分挖掘鞍山本地历史文化、革命传统、生态景观、非遗技艺等特色资源,精心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的主题研学旅行产品和精品项目,制定针对中小学生春秋假的优惠消费政策,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线路和优惠政策。2026年春假三天期间,重点国有A级旅游景区千山、青籽世家玉石博物馆、海城白云山、岫岩药山,16周岁以下的学生(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门票,限两名家长半票。各级商务部门不断优化住宿服务供给,升级餐饮服务保障,助力学生春秋假期实践出行。
2.用足用好公益场馆。各级文化旅游、工会、妇联、科协等部门要指导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场馆,与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做到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开放,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点位和线路。鼓励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增加适合青少年的体育项目供给。
3.优化开放实践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引导研学实践基(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为学生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服务,设计优质、符合年龄特点的实践课程,不断丰富校外实践课程资源,切实发挥基地实践育人功能。
02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推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疗休养安排与中小学春秋假时间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职工调休需求,为亲子出行创造便利条件。
03
强化公益托管服务
各级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相关部门、街镇,要针对部分双职工家庭、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等出行难、看护难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向阳花学堂”等场所,为春秋假期间未能出行的学生就近提供公益托管服务。鼓励支持各级工会组织通过联合办、单独办等形式在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场所举办福利性托管班,并推动用人单位提供子女托管服务;鼓励各级“向阳花学堂”和有条件社区开设春秋假“订单式”特色课堂。发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专业优势,统筹专家学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等师资力量,开展送课、进社区、进“学堂”活动,精心设置家庭教育指导、传统文化传承、劳动实践体验、心理健康疏导等特色课程;依托团中央“伙伴计划”阵地,将公益托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同步延伸至各社区,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提供兜底托管看护服务,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托管服务以体育活动、艺术熏陶等为主,严禁借机违规补课。托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服务信息需提前向社会公布。
04
规范市场与收费管理
各级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等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旅游市场、研学旅游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经营行为,查处无证经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收费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优化消费维权服务。公益托管服务不得向学生收费。学校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乱收费或通过家委会摊派费用。
05
规范办学与培训行为
1.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不得因设置春秋假而压缩课时、加快进度或增加课业负担。春秋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丰富作业形式,适当布置实践探究类作业。春秋假公益托管服务期间,学校不得开展学科类教学、集体补课以及各类测试等。
2.严禁违规补课培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春秋假期间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06
筑牢安全保障防线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各地各校要制定《春秋假安全管理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春秋假安全教育。放假前须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交通、消防、防溺水、网络等专题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由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户外活动等,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春秋假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交通秩序管控,确保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周边、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过期食品、不合格食材、无证经营等问题,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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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强化实施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春秋假政策、意义及服务信息,同时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确保春秋假制度有效落地,营造实施春秋假的良好氛围。
来源:鞍山教育
一审:叶菁璇
二审:廖真
终审:英明明
微 铁 西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委宣传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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