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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调味品、酒类等多个品类共2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00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

1.杭州富阳区万市镇阿芬水果店销售的橘子,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杭州富阳朱强羊肉馆销售的芝麻味青米粿,柠檬黄、亮蓝、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杭州富阳朱强羊肉馆销售的实心青米粿,柠檬黄、亮蓝、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杭州富阳环山农贸市场峰军裘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