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太自曝每个月给向华强前妻10万46年没断过,感谢当年离婚成全

1980年,陈岚开始每月给丁佩转钱,每次十万港币,这笔钱来自陈岚自己的账户,不是向华强出的,当时法院判决的金额是每月五千块,她直接给了二十倍,还说“我养,不是我们养”,这话分量不轻,那时她还没和向华强结婚,永盛影业也没成立,她自己还在努力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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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佩是邵氏公司的女演员,在1973年李小龙去世时她就在现场,媒体指责她带来厄运,称她克夫不祥,她原本演旗袍和古装戏很受欢迎,事件发生后没人找她拍戏,她精神崩溃退出演艺圈,之后嫁给向华强生下女儿向咏恒,两人在1979年开始分居,1980年正式离婚,她没有争夺财产也没有吵闹,直接签字离开,这在当时的香港很少见。

那时候在香港,离婚的女人常常会闹着争财产,或者躲起来不见人,像丁佩这样安静离开的很少见,像陈岚这样主动承担起照顾前任责任的就更少了。再看同期的黎姿和关咏荷,她们再贤惠,也没有公开去养前夫,刘嘉玲对梁朝伟前女友的事,更是从来不提。可陈岚和丁佩两个人,硬是把一段本来可能撕破脸的关系,维持成了四十多年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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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没写进合同,没交过税,也没人监督,就靠一张嘴、一个账户和四十六年不断的转账记录坚持着,你觉得这是情义,可能有一点,但更多是两个女人各自经历磨难之后,选择不把对方推进深渊。

陈岚不是圣人,她后来承认自己特别怕说话不算话,因为小时候被亲人骗过,所以一旦答应了别人,就算对方是前妻,她也得把事情做到底,丁佩也不是好欺负的人,她不争是因为知道争了没用,她收钱是因为明白这钱像一道防火墙,挡住了流言,也让自己不再被拖回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