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6日凌晨3点左右,海南省琼中县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有几户住山寮的人家隐约听到劈劈啪啪柴草燃烧的声响,那声响似乎来自附近王劲雄家的山寮,但没有人起来出门过去看看。
大清早,有人回村路过王家山寮,突然发现昨天还是好端端的一处茅草房,怎么一夜间竟化为了灰烬?
海南的山寮很有些地方特色。那里的山区农民一般除了在村子里盖有比较正规的瓦房外,为了方便种庄稼养鸡鸭,还喜欢到村外的山坡上寻找树多凉快的地方搭个简易的茅草屋,这便是他们所说的山寮。所以,当农活忙的时候人们多住在山寮里,而到农闲之时又多回到村里去住。
那人回到村里见人便说,王劲雄家的山寮夜里被烧个精光,恐怕人都被烧死了!
而此时,王劲雄因为和几位麻友鏖战了一宿,还在村里家中呼呼大睡呢。他得知消息后心慌意乱地奔上山,猛然间在灰烬中发现了妻女的尸体,当时“啊——”的一声大叫就晕过去了。
醒来后发疯一般地跑回村里,边跑边喊:“不好了!我的妻子、孩子都被烧死了!”
凄厉的喊声惊动了整座山村。
案情报到县公安局,待刑警大队赶到现场,已是天光大亮。现场四周的芭蕉林没有受什么损失,主人养的鸡、鸭还在林中悠闲地漫步,但小小的山寮已不复存在,只剩下几根焦黑的柱子戳在那里。灰烬中,除了可见锅碗之类生活用品,最明显的,就是已被烧成黑炭的三具焦尸,其状惨不忍睹。
那是王劲雄的妻子阿菊和两个年幼的女儿。
勘查人员起先还考虑是不是点油灯走了火,引发了火灾事故,但进一步的勘查马上就发现了问题——
阿菊趴卧在门口,脖颈子上可看出明显的三道刀痕,她头朝着门外,像是要跑出去;7岁的大女儿伏在母亲身上,脖子被砍开一条大口子;5岁的小女儿仰面躺在母亲近旁,头顶似被钝器砸得凹陷下去。阿菊身上放着一把砍刀,也已被烧焦熏黑,经辨认系死者家中之物。
法医尸检证实,三名受害人的呼吸道均内无烟灰,应是被杀后遭焚尸,但未发现精斑及其他分泌物,不能确认有性侵犯行为。
然而,这样的现场依然不能不让侦查人员考虑到强奸未遂杀人上。受害人阿菊是个颇具几分姿色的女人,虽然已生过两个孩子,但丰满的体态仍显示出一种成熟的女性美,惹得一些男人有事没事总喜欢围着她打转。她本人曾在县城的一家发廊做过洗头、按摩工作,人也比较放得开。
据阿菊的丈夫提供,平日睡觉,阿菊是上戴胸罩、下面只穿一条中裤,而现场发现她穿了三角裤衩,外面又套了中裤,但没见胸罩——这是比较反常的。
而且,阿菊住的山寮比较偏僻,不知情者是很难找到那里的。
综合调查分析,山寮起火时间应在凌晨3点左右,死亡时间也大致在一两点钟。很可能是某个暗中觊觎她的色男,也可能是二人合谋,趁黑摸进屋内欲行不轨,一定是把人惊醒了,睡外间门口小床的阿菊与其冲突起来,拼力搏斗并想逃离,色男恼羞成怒,用砍刀杀死阿菊;睡里间大床的两个小孩发现情况不对,哭喊着往外跑,色男为灭口将小孩先后杀死,接着是焚烧灭迹,逃离现场。
侦查人员围绕着阿菊周围的关系人迅速展开摸排。很快,作案嫌疑落在了三个人身上:
邻村的贾木茁,40岁左右,住在距现场约10公里的一个山寮,平日喜好拈花惹草,对别人老婆特感兴趣,与阿菊来往较多,熟悉现场环境,曾在一次酒后红着眼扬言,非要杀几口人、放几次火不可,案发之后跑到现场去看热闹,但始终回避死者丈夫,不敢搭腔。他被列为头号嫌疑人。
同村的38岁还未结婚的李大卿被列为二号。他的好色是出了名的,专喜欢干些偷看女人洗澡、解手的勾当,有钱了就外出嫖宿。村民反映,此人时常在阿菊的山寮附近游荡,看见阿菊就嬉皮笑脸地凑过去搭腔。有一次,阿菊坐在板凳上筛稻谷,他站在旁边假意说话,实际是居高临下地从宽松的领口处偷窥人家的胸部,被王家大女儿发现其歹意狂骂了一通。
三号是同村的林加鹏,36岁,因为赌博致使他老婆带着四个孩子外出改嫁。他与死者丈夫是麻友,关系不错,两家的山寮约隔着一里地的山路,他常到王家去喝酒、聊天,有时也无伤大雅地跟阿菊开开玩笑。村民反映,他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被发现了就明着拿,没人敢管他,但没发现有骚扰女性的行为。只是案发后,民警找他了解情况,没问两句话就似乎有些坐立不安。而且,他与贾木茁有亲戚关系,如果是两人作案,贾木茁找的帮手有可能就是他。
这三人有一个共同的点,就是案发当夜的活动都无法清楚证实。
在实际的侦查活动中,通过调查走访、察言观色,发现一两处疑点,圈定几个嫌疑人,这并不困难,真正难的是找到与案件直接关联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侦查能抓住重点深入下去,从嫌疑人中迅速排除无辜就成了当务之急。
发案一星期后的7月13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的特邀研究院洪天明受省公安厅指派,携带心理测试仪前往琼中县协助破案。
洪天明用了一天时间研究现场情况,编制测试题,重点放在了作案情节的捕捉上,比如作案的时间,作案的工具,作案的过程,等等,总共拟制了57条提问。
第二天,三名嫌疑人被带到了镇上的农场招待所。洪天明按照办案人员排列的顺序,先测的贾木茁。测前谈话中,贾显有些心虚,表示担心被冤枉了。但是,测试图谱表明,他对案情的目标题根本没有相关的生理反应,只能排除他的嫌疑。洪天明告诉办案人员,可以让他走了。
接着测李大卿。同样从图谱上被明显排除。洪天明同样说放这人回去吧。但是,琼中的刑警是头一次接触心理测试技术,对洪天明的结论并不大相信,怎么问一些问题,看看仪器,就能排除嫌疑啦?那些侦查到的疑点又做何解释?所以,他们并没有让这两名嫌疑人走,而是留下人,准备必要时继续讯问。
对此,洪天明也不好多说什么,接着往下测吧。林加鹏被带进来了。洪天明上下一打量,这人个子不高,看上去很精壮,刚美过发,油光锃亮的右偏分不知抹了多少头油,胡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双眼睛微笑着,并不躲闪。洪天明先简单地问了一些个人及家庭情况,便直奔主题:“你对阿菊母女三人遇害这件事是怎么看的?”
“怎么看?”林加鹏“嘿嘿”笑着,“我能怎么看?破案还是要靠公安啊。”
“发案那个晚上你在干什么?”
“我在看人玩麻将……”
“后来呢?”
“回家睡觉……”
“那你帮我们分析分析嘛,看看会是怎么回事。说什么都没关系。”
“我嘛……咳,我能分析什么。要是我,是不敢干的,见了就害怕呀。那天,我还帮着劲雄哥料理后事,抓了他家放养的鸡、鸭带下山。一看到他家被烧的山寮,我真害怕。”
“你跟他家的关系不错吗?”
“当然了。我们的关系村里人都知道的。”
“那你更应该帮助我们找到那个做这件事的人喽。”
“这话是对的。哦……叫我说,村里没人会这样做,肯定是外面的人干的……”
在谈话中,洪天明感觉,这个林加鹏没有丝毫惊慌,且有些“老江湖”的架势,能言善辩,看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经过10分钟的测前谈话后,林加鹏很痛快地表示同意接受测试,协助公安弄清问题。他按要求在测试椅上坐好开始接受测试。
但是,经过第一遍测试,林加鹏在多个目标题上生理反应明显!这个结果表明他有作案嫌疑!不过,根据测试要求,还需要重复测试两遍来确定这个结果。
测试间隙,洪天明不动声色地问他,是不是有些紧张。
他说,还可以吧。
那就继续。
第二遍开始了。嘿,真是怪了,这一遍除了个别目标题有强烈反应外,大部分相关问题则普遍较弱,达不到认定的分值。而且测试中,林加鹏显得烦躁不安,时而摇头晃脑双脚乱动,时而两只手翻上翻下,不按要求保持手心朝上的姿势。洪天明几次提醒他,但他依然如此。
这种情况从来没碰到过。洪天明想,还是测完第三遍再考虑吧,他又开始了提问。
前几道题的反应仍然不行。当问到“这个案子是你干的吗?”林加鹏的脉搏突然下降。这是个很特殊的现象,有人认为是极度紧张所造成,但他的皮电反应就是上不来。提问到15道题时,林加鹏手捂着前额,连连说:“不行了,头晕得很,不行了……”这时候的林加鹏面色苍白,一扫测前谈话时的风采。
“怎么回事?怎么一下子就头晕了?”洪天明问。
“我也不知道。头就晕了。”林加鹏用一只手支撑着头,面带痛苦状。
“没原因,可能吗?”
“就是晕嘛。”
显然,测试已无法进行下去,只能到此为止。一名测试人员给林加鹏取下了身上的传感器。
洪天明仔细地分析了这两遍半测试的结果。第一遍的心理反映与案情确实吻合得很好,能说明问题,可到了后边就不行了。是不是属于知情人?结合林加鹏测试中的表现及原来对他的调查情况,洪天明慎重地认为,林加鹏知道整个作案过程,但难以确认他本人是否涉嫌作案。
他略做思索,然后眼睛定定地直视着坐在测试椅上的林加鹏,突然站起来走到他的身边,在肩头上一拍,用肯定的声调对在场的办案人员说:“这个人有问题啊。”
此言一出,洪天明明显感到手下林加鹏的身子在发瘫。办案人员也看出了端倪。琼中刑警大队的郑廷强副大队长等立即将林加鹏带下去进行讯问。
这时,洪天明告诉负责此案的琼中县公安局领导,这个人应该对案件知情,但不见得参与了作案。
然而,在下午的讯问中却有了新发现:林加鹏的胳膊被不经意地碰撞了一下,不想他触电般地一哆嗦,这个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捋起他的衣袖,大臂上露出了一小块青紫伤痕!
听了这情况,洪天明即刻想到,林加鹏在测试中为什么老晃头、说头晕,生理指标为什么弱,很可能是搏斗中形成的伤!他告诉办案人员:“女人是爱打头部的,快去检查他的头部有没有伤。我想应该是有伤。”
结果,在林加鹏精心梳理的右偏分的浓发下发现一处约5公分长的楔形创伤!
这就对上了。第一遍测试时林加鹏的体能还可以,所以图谱曲线还能标示出他的与案件相关的心理痕迹;而第二遍时,自信消失、恐惧紧张、头上有伤等因素造成体能迅速消耗下降,直到测试无法进行。但是,这个发现肯定能给破案带来机会。其实,林加鹏平时梳的是左偏分,为了遮盖右边额角上方的伤口,专门到美发厅给改成了右偏分。
根据这些情况,洪天明重新做出结论:林加鹏涉嫌参与作案。
审讯于是加大了力度。
林加鹏辩称,头上的伤是被竹子刮的。问在什么地方,他支支吾吾说不记得了。明显的谎言。这样的楔形伤根本不可能是由树枝刮划的,只能是用钝器击打才能形成——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出问题,更别说要瞒过专业法医了。审讯人员扣住伤口这个主题,紧追不舍。
经过近一天的顽抗,林加鹏理屈词穷,只好吞吞吐吐地承认是自己作的案。他交代:
2000年7月5日晚11时,我来到同村的王某家,看见阿菊的丈夫王劲雄在这里跟别人打麻将赌钱。看到凌晨2时,我返回家中,躺在床上难以入眠,就想王劲雄正好在村里打牌,他家山寮只有阿菊母女,何不趁机去偷鸭卖钱。想好了,我就摸黑来到阿菊的草寮处动手抓鸭。
鸭的惊叫声惊醒了阿菊,阿菊持手电筒就来照我,照见是我偷鸭,便大声地骂起来。我只好放下手中的鸭子,上前向阿菊求情。但阿菊不肯放过我,还用手中的木棒击打我的头部,疼得不行,我就恼火了,抢过木棒打她,她被打后跑回屋内拿起一把长柄砍刀来砍我,我只好抢过砍刀将她砍倒。
之后,阿菊的大女儿惊醒后就扑到阿菊身上哭,我怕被人发现,又一刀砍死了她。
这时,阿菊的小女儿在里屋躲到床底下,我去把她拖出来砍倒,并用木棒猛打二人头部。
之后,我担心这三人复活,便用打火机分别从草寮的门口及东南角点火焚烧草寮灭迹。
为偷几只鸭子,竟然断送了三口人的性命,真是残忍之极!
林加鹏的供述基本符合现场勘查情况,特别是那把刀是阿菊拿出来的,解释清了一个疑问,因为据王劲雄讲,那把砍刀平时是放在床下的,外人要一下子找到可能性不大。
拿下口供,大家都松了口气,有人就提出可以收兵休整一下了。这时,洪天明忙说:“不可,还得继续审。一般杀人案都有血衣,不拿到血衣,这案子不能算破。”
从事心理测试技术的人员都清楚,这项技术当时只是为认定嫌疑人提供一个有科学依据的参考,为破案提供一些心理线索,而真正要把案子拿下来,仍然离不开艰苦的取证工作。事实上,有不少的案子虽然经测试认定了嫌疑人,但终因证据不足最后办“黄”了,这样的事例不在少数。
对呀,不能一高兴就把这么重要的事儿忘了,兴许是给累的。郑廷强副大队长用凉水狂冲了一把脸,再次抖擞精神上阵。一听问到作案时穿的衣服藏在哪里,林加鹏闭口不语了。
双方又开始了心理的较量。
这边,局领导召集办案人员商量,可能这案子不是一人干的,提出围绕着林加鹏继续摸排,又列出了6名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试甄别。
结果,洪天明就又紧着忙活了几个小时,认定林加鹏的弟弟知情。马上讯问。林加鹏的弟弟倒比较痛快,说他是根据自己推测,这案子肯定是他哥干的。他推测的情节跟他哥交代的竟然一模一样。
那边的审讯,看看林加鹏有些松动了,郑廷强趁热打铁地说:“如果这是你干的,你就好好交代,我保证在材料上把你的认罪态度写上,争取保你一条命;但咱们也别把话说死了,万一实在保不住命,你上刑场,我肯定来送你上路。”
林加鹏苦着脸,无奈地摇摇头,只得再次把整个作案经过述说了一遍,并补充说,他放火逃走后,想到自己身上溅有血迹,便跑到村后的鱼塘去洗身上的血,把脱下的血衣踩入了鱼塘的烂泥中,然后只穿着内裤跑回家睡觉去了。
7月16日上午,在林加鹏带路指引下,办案人员从鱼塘里找到他丢弃的带血衣裤一套。
案件至此是基本清楚了。关于作案人数,林加鹏始终说是他一人干的,而且证据也指向的是一个人。估计他是把自己干的事跟他弟弟说过。但他弟弟始终不承认,只说是自己推测的结果。
另外关于林加鹏偷鸭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也还值得推敲。林加鹏平日偷东西都是明偷,根本不怕村里人说东道西,怎么阿菊骂他,他不跑,反而上前求情了?对这一点,村里人都不理解。
洪天明分析,当时是半夜三更,天气又热,林加鹏睡不着跑出去,究竟是为偷鸭还是别有企图,这不好说死了,但面对着一个上身袒露、仅穿短裤而且又熟悉的漂亮女人,作为男人很有可能临时想上前占个便宜。只有这种行为才好解释阿菊为什么要“棒打头部”。而且就是阿菊的这一棒子打下去后,让他恼了起来,结果占便宜的想法变成了凶残的杀戮。
当然,这些都是办案过后的一种推测。
2000年11月1日,林加鹏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1月12日,林加鹏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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