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铁路局的消息显示:4月17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6号》(以下简称《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称,监督检测发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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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强调,2026年4月14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231343.82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12723.91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网 作者:伍策 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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