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张贴在房门上的很火的告示:“房在人在,八十岁老人敲门就倒地,十年租约不可能搬走”。短短几句话,就戳中了很多买F拍房人的痛点!
说实话,真是没有那金刚钻,就不能揽瓷器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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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分享,同学夫妻俩就是买了F拍房,也是遇到这种情况,同学老公是外籍,外交涵件送到某院,没多久某院就积极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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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要先查询租房合同有没有备案?没有备案就是非F租赁,可以不认。如果有租赁,租赁年限不能超过三年。三年后不续约。如何赖着不走,可以报J,损害房屋可以起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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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分享,其实一招就可永效,落实租房必须备案,未备案的租房,不认可,等同于未出租,即可。不但有效避免这类以租抗F的事件,还能有效查税。
还有网友出主意,拿上房产证,去把水汽暖电,一切能报停的都报停。别问我怎么懂得这个方式,正在处理这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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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说,对付无赖你只能更无赖,讲道理是不行的。
也有网友说,保护弱势群体和保护坏人E人要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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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是F拍房市场里的一个老问题,也是普通人买房路上最容易踩的坑之一。
很多人以为,某院拍卖的房子价格低,能捡个大便宜,可真等你交了钱、办完手续,却发现房子根本拿不到手——要么里面住着人不肯走,要么就是像这张告示说的,早就签了长期租约,还拿“买卖不破租赁”当挡箭牌,你就算是房主,也拿他没办法。
更棘手的是,要是里面住着高龄老人,上门沟通都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出点意外,最后反而要自己担责,只能吃哑巴亏。
这种操作就是利用规则漏洞,给买房人设下的陷阱。卖房的人提前签好长期租约,甚至用老人居住来制造“不敢碰、赶不走”的局面,让房子变成了烫手山芋。而买房的人,本来是想省钱,结果钱花了,房子却住不进去,W权又难、耗不起时间,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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