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问题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抚琴街道组织本单位专业力量,深入生活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排查发现突出隐患、典型案例,现予曝光,以作警示。
本期安全隐患曝光
点位一
点位1:圃园路8号附36号
存在问题隐患:电瓶车飞线充电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确保消防安全,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充电。同时也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检查人员发现相关行为要立即制止,告知充电人相关政策,确保安全。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二
点位2:一环路西三段211号
存在问题隐患:配电室堆放易燃杂物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不得遮挡或埋压消防设施器材,配电箱及周边属消防重点区域,堆放易燃物违反该条款。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当事人(或物业方)进行整改。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三
点位3:智业世纪加州(沙湾东二路一号)
存在问题隐患:杂物阻挡消火栓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问题时,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将物品清理,确保消防栓不被阻挡。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上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点位一
·整改前后对比
为民路87号,单元楼梯间堆放大量杂物,堵塞逃生通道,已整改
点位二
·整改前后对比
营门口路236号 , 杂物堆放堵塞疏散通道 ,已整改
点位三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北一巷3号(餐饮商铺),未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已整改
点位四
·整改前后对比
沙湾路268号负一楼,近期在检查中发现该处快递中转站启用了冻库用于存放物资但未在冻库门外张贴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已整改
抚琴街道将继续督促各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问题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欢迎各位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抚琴街道办事处提醒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产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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