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的重要论述,参会人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开展专题研讨。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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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政绩为谁而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全院上下必须摒弃机械化办案、流程化履职的工作思维,全程践行 “如我在诉” “如我在执”理念,真正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以务实行动答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政绩答卷。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绩为党而树。牢牢把握法院政治属性,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平安嵩县建设、法治嵩县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县域中心工作,以实干、实效、实绩践行新时代法院政法担当。要坚持政绩为民而树。持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打通便民司法“最后一公里” 。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裁量关,以公平公正裁判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坚持政绩为干警而树。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树立良性发展导向,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常态化落实《暖警爱警十二条举措》,抓实干警履职保障、身心健康关怀、职业权益防护全维度服务,切实增强干警职业归属感、履职荣誉感、队伍向心力,凝聚全院同心同向、实干攻坚、提质创优的强大合力。(马琼艺 范丹丹)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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