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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为持续深化整治,进一步推动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关键环节,靶向发力,扎实抓好农业农村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一、问题线索受理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重点聚焦2个整治重点(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3类违规行为(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举借债务);3种工作乱象(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一)来信来访举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第一办公区3号楼201办公室,邮编:615000,西昌三岔口西巷48号。

(二)电话举报:0834-6995757。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电子邮箱举报:2915717819@qq.com。

四、举报相关要求

(一)本举报渠道主要受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或请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

(二)为便于核实情况,请实名举报,我们承诺对举报人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移交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三)问题线索提供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尽量详细提供涉及问题的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问题事实描述等内容(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四)问题线索提供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恶意影响正常工作、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或举报。

特此公告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来源: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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