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骑车受伤后报警,警方调查发现系其故意“翘头”导致摔倒,依法对其处以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27日,成都交警六分局接到一起事故警情,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称自己骑行至高新区利州大道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摔倒在道路上。为获得保险理赔,他在事故发生后选择报交警。
收到警情后,交警六分局立即指派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发现一辆摩托车摔倒在道路上,车辆在路上摩擦后,留下大量痕迹,车辆驾驶员李某手臂、大腿、膝盖处被大面积擦伤。
李某称自己骑车到该路段后,车辆突然失控,导致事故发生。李某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事故路段路面干燥,该时段道路上车流不大,路面也并无障碍物,李某车辆失控的原因成为事故最大的疑点。
办案民警调取事故路段监控,发现当日15时40分,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突然“翘头”行驶,后车辆突然失控,人、车在道路上滑行近20米,所幸并未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
▲摩托车驾驶员李某“翘头”摔倒
民警对李某当天行车线路再次进行核查,发现当日15时38分,李某全然不顾往来的车辆,在红星路南延线与应龙路交叉口,驾驶摩托车“翘头”行驶。
经调查,李某当日驾驶摩托车准备前往三岔湖游玩,为追求刺激、炫耀车技,先后两次驾驶摩托车“翘头”行驶,发出巨大噪声,不仅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更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隐患。4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当前,成都交警正开展“靖路2026”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改装、飙车炫技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醒:道路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任性耍酷的竞技场,任何危害道路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都将依法、严格查处,守护市民安全、安静的出行环境。
红星新闻记者 闫晓峰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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